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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某学院为了“公开公平”,在认定贫困生资格的过程中,要求每位提交申请的学生除了上交贫困认定材料外,还要在同学面前将自己贫困的家境和盘托出。随后师生投票选举,得票最高的前5名才能获得补助。不少贫困学生觉得这种做法伤了自尊,难以接受。各种指责也蜂涌而至,认为学校“践踏了学生的尊严”、“给贫困学生伤口撒盐”。
让学子感觉不舒服的“晒贫困”做法,对高校来说,或许也是无奈之举。高校学生来自五湖四海,在一些地方,开张贫困证明很容易甚至很随意,高校不可能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天南海北地去做学生家庭调查,而目前国内的征信体系又不够完善,所以贫困生的认定是个难题。
那么,在接受资助时,个人的隐私权和他人的知情权应怎样权衡?贫困反映个人或家庭的财产状况,属个人信息,当然可以视之为隐私。但如果希望接受捐助,这便涉及到了“公共利益”领域,因为政府和社会对贫困人群的捐助资源是有限的,一个人获得了捐助就意味着另一个人不能获得捐助。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隐私权可以受到适当抑制。
不过,让渡隐私权并不等于全面“曝光”。如何在捐助过程中既体现公平公正,又尽量照顾贫困学子的心理感受,大学需要把握好分寸。对受助资格的细致审核是需要的,可由学院组成审核小组,审核相关材料,找学生谈谈心,而不是让学生上台“演讲”。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动态变化的,学校可通过多种途径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消费情况进行了解,动态管理,以确保将贫困助学金发放给确实贫困的学生。上海一些高校尝试跟踪校园卡,如发现有学生在一段时间里就餐消费明显偏低或打工时间明显偏多,校方会主动向学生发出短信,征询情况,并通过院系老师做进一步了解,以判定学生是否真的家庭困难、需要帮助。这样润物无声的关怀方式,受到学生好评。
大学是育人的场所,对于贫困学子群体,除了给予经济资助外,更好地关怀与引导也许同样重要。学校、老师要理解贫困生,但这种理解不是过度呵护,而要在理解基础上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信、自立、乐观的生活态度。不少贫困生有自卑心理,不喜欢与同学交往,贫困如果作为隐私被过度“保护”,反而不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贫困或许会成为长久压在学生心头的一块“巨石”。贫困给生活带来艰辛,但贫困并不羞耻,它是暂时的。贫困学子获得资助后怀一份感恩之心,用努力学习和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回报社会,这样便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