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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性大学班主任老师,如果没有道德和法律底线,那是根本不配当老师的;一个男性大学班主任老师,如果无耻地用调情的方式和女生交往,那是一个十足的流氓,绝不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一个男性大学班主任老师,如果让女生亲一下给500元,那不仅是畜生,而且是披着人皮的狼;一个男性大学班主任老师,如果用网络微博自媒体传播黄色短信,这是绝不能原谅的,必须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绝不能让这样的败类留在教师队伍中。
据楚天都市网5月6日报道,5月5日下午,一名微博网友发微博曝光荆州一高校老师发给学生的短信。短信主要内容是老师要学生去宿舍找他,并承诺亲一下给500元钱,该学生果断拒绝。这名姓唐的老师是该高校海乘专业的一名管理员,海乘专业是学校和企业合作办学,这个唐老师是企业派驻到学校做管理员的。目前学校已经知道此事,并开会对此事做了通报。这名老师的处理要由合作企业决定,但不会继续留在学校。
不管他是企业派驻学校的管理员,还是专职教师,他的行为不仅严重败坏了学校教书育人的形象和社会声誉,而且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尽管他是由某合作企业派驻到学校的管理员,学校在办学管理方面应当时刻严格遵纪守法,绝不应当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庇护与纵容;尽管唐某是由企业派主到学校的管理员,但是,只要他的言行涉嫌违法,并用色情语言侵害了女生的人格与尊严,学校就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唐某受到依法问责。也就是说,学校不能用唐某是企业派驻学校管理员而不是学校老师,对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非法庇护。如果学校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主要领导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学校接受记者采访时,只承认唐某是企业派驻的管理员,而荆州市教育局通过调查证实,唐某却是该高校乘务系班级班主任。而且,教育局认为,唐某的所作所为已严重违反了师德师风的行为准则,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责成该高校对唐某立即解聘,予以开除。由此可见,该高校是在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为唐某充当非法保护伞。由此可见,唐某即便是企业派驻到学校来的,也是在合作办学企业拥有相当背景的人物。所以该高校校长宁愿让女生遭受唐某的色情侵害,也不愿意让唐某受到法律问责。由此可见,该高校的主要领导与合作办学企业之间已经形成了彼此相互利用的利益链条。所以,学校领导对于唐某所拥有的特殊社会背景不敢不给面子。由此可见,在情与法面前,该高校校长认为情和个人面子大于党纪国法。也就是说,在学校领导心中受害女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绝不能让唐某的事弄到公安局去。
《吕氏春秋·孟夏纪·劝学》中曰:“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意思是,教师为人师表,必须要有渊博的知识和高尚的德行,才能得到别人由衷的尊敬。如果该高校校长不能秉公为受害女生主持公平正义,这样的校长不仅是不称职的校长,而且是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校长。可以说,校长和唐某是在伙穿一条裤子,而不是在按照党纪国法保护广大女生的在校安全。那么,我们就不得不问:究竟是谁让唐某由人变成畜生的?那么,在情与法面前,究竟是法大,还是唐某的保护伞大?无论是涉事高校的校长,还是作为学生班主任的唐某,他们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吗?他们是德教双馨和遵纪守法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吗?如果他们不是,怎么办?荆州市教育局和公安局真的无能为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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