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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王某被指抄袭一事有了新进展。赛事组委会决定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奖项,由于王某此前已通过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初审,清华招生办亦发表声明,取消其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在2015年第二届“北大培文杯”写作大赛中,王某凭借《闪电》一文获得一等奖,可随即就有网友指出其抄袭。事件发生后,最紧要的是确认抄袭是否属实,但文学作品的抄袭审核,较之专业论文存在更多不确定性。除开连篇累牍的抄袭,对人物设定和情节的挪用是否属于抄袭始终存有争议。不过,具体到王某文章,因抄袭的作品均为网络上火爆的“同人文”(即借用原作人物、场景等要素改编成的新作品),作品的人物设置和情节,与《未完成的肖像》《琥珀铅华》等网络热文相像,所以在第一时间便引发关注,而赛事组委会却未能及时发现。随着核查不断深入,甚至有网友质疑,王某的初赛作品同样抄袭自网络同人文,若果真如此,那么,王某就不是初犯,而是在尝到“甜头”后变本加厉了。所以,我们需要了解:抄袭者的动机是什么?在组委会公布审核结果后,当事人做出道歉和说明都极有必要,相信关注者希望听到的也是“回应”而非“回避”。
事件能够引发持续关注,还由于其利益牵扯较多。不仅王某被指抄袭的作品已结集出版,她甚至因此获得清华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即,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相当多的利益,这就放大了事件的负面影响。不过,与其关注如何取回这些利益,不如探讨当事人犯错的客观因素,这对我们更有启发意义。无论是自主招生还是统一高考,各大高校在录取学生时,除了应试成绩,越发关注考生的竞赛表现,后者作为“加分项”,能鼓励学生发挥特长,更有利于高校“优中选精”。“培文杯”写作大赛,在奖励设置中明确表示“高中组一等奖获得者将获得北大、清华等高校的自助招生推荐资格”,可想而知,这对考生有多大的吸引力。虽然抄袭行为归根结底源于抄袭者道德素养不高,但如果没有外界巨大的诱惑,绝大多数人或许不会轻易地“以身犯险”。
对“培文杯”自行同自主招生捆绑在一起的做法,网络上多有争议。毕竟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严禁将参加大学组织的先修课程、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作为自主招生的前提条件或者与自主招生考核工作挂钩,影响考核的公平公正。”“培文杯”有“向高校推荐考生”的资质吗?实际上,清华的回应已足够说明问题:“清华大学从未将获奖作为自主招生的资格条件,也从未将其与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挂钩。”换句话说,清华因王某抄袭坐实而取消其考试资格,只是由于她提交材料“造假”违背“诚信”原则。那么,撇开事件稍加推广,搞清楚全国范围内还有多少诸如此类的民间比赛、理顺它们和高校招生工作的关系,虽不能杜绝所有抄袭行为,但至少能让参赛者多一份冷静、少一份“铤而走险”。
周敦颐说过:“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涂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美则爱,爱则传焉。”写出的文字,之所以不是徒具形式的“修饰”,是因为其中灌注着“道德规范”,如果作者本人不能践履这些规范,就不足以让读者信服。抄袭与为文的宗旨背道而驰,无论是谁,都要为此付出代价,或许,这会成为一生的污点,但知耻而后勇总好过畏缩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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