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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校园网贷乱象,关键在监管
王成艳
//www.workercn.cn2016-08-17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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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裸条”借贷到河南籍大学生借贷60余万元最终难以负荷跳楼自杀,这类事件一次次引发热议,如何规范校园网贷更加值得关注。近日,重庆市金融办、市教委、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高校列出八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8月16日《重庆晨报》)。

  按理说,网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应该考虑到学生没有独立收入和还款能力,无论是从审核规定还是经营风险角度考虑,都不应该热衷于把学生作为贷款对象。但由于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以及学生消费需求的提升,校园贷款越来越火热。随之而来的是,不少学生由于盲目贷款、过度消费,以至于负债累累,进而被网贷公司以种种不法手段进行胁迫,给学生隐私和人身安全带来了很大风险。

  对此,社会公众一直存在两种看法。一是干脆叫停校园网贷,二是加强对校园网贷的监管。诚然,目前校园贷款暴露出来的,更多的是其不利的一面,但我们也要看到校园贷款也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者,大学生一般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理财观念还不完全成熟,但已经具备了审核、签订借款合同的能力。同样,作为合法成立的网贷公司等金融机构,法律并没有禁止其在学生中开展业务,“法无禁止即可为”;二者,尽管助学体系比较完善,但都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并不能完全满足个别学生创业、生活的需求,甚至可能出现学生救助的盲区。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中心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在弥补资金短缺时,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乎占一半。可见,合法规范的校园贷款已经成为助学体系的重要补充。

  正因为如此,从国家到地方,并没有对校园贷款紧急叫停,而是采取规范管理的措施,让校园贷款走上正轨。今年4月,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等。这次重庆市金融办、市教委、银监局联合出台的八项负面清单,同样是出于规范校园网贷的需要。在八项负面清单中,每一个具体规定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瞄准了目前校园贷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很多学生在个人和家庭均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无节制贷款,甚至拆东墙补西墙,最终不得不拖欠贷款,引发借贷纠纷。为此,在八项清单第2条就明确规定,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

  可以想见,随着这份文件的出台实施,重庆校园网贷的业务量肯定要大大缩水,甚至一时停滞,这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发展、规范过程中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加强监管也并不意味着“一刀切”,而是要通过完善监管制度,让校园贷款走上法治理性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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