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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对教育的共同管理权非常重要。它所体现的深层意思是:既给家长参与教学管理实践提供充分的机会和空间,也不能推卸学校应尽的责任。
近日,南京二十九中的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实行高三年级学生家长轮流替代老师进行监考,早自习和晚自习也需要家长值班,早自习期间家长在教室帮收作业、晚上7点到9点的晚自习家长需要看两个小时班。校方称,此举由家长委员会决定。(澎湃新闻网10月18日)
让家长参与学校教学过程管理,初衷可以理解,角色的互换互动,本身也可以为家校互动增添新色彩。可关键问题在于一些工作本来就需要各司其职,让非专业教育工作者的家长参与,有时反而会增加管理负担,社会分工也被打乱了。美其名曰家长参与教育,实际上可能是学校在推卸责任。
家长对孩子的爱护心理是一把双刃剑。教学过程中,双刃剑的负面效应可能体现得更加明显。这种心理有时会被过度放大,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在日常生活中有这样的现象:一旦自家孩子出了问题,很多家长都认为学校教育没有到位,而不是反思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孩子周边环境的影响。一些家长还因此认为“要是我去学校时刻盯着孩子,说不定会是另一番景象”。这样的观念忽略了孩子的成长是系统性的教育工程。家长对学校教育有疑虑,可以参与教学管理,但绝不是排班监考。
有人认为家长监考是“共同管理”,这是一种误读。在成熟的家校互动模式中,学校只将学生的日常学习动态,用信息互动的方式告知家长,很少要求家长直接参与教学过程。可直接让家长监考就不同了,它含糊了责任的边界。表面上家长能了解学生动态,可如果这种做法成为常态,对工作忙碌的双职工家庭而言,将成为不小的负担。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以及教育观念逐渐更新,学校与家庭合作教育已成了主流的教育模式。即便如此,家校沟通合作必选坚守各司其职的界限,不能任由一方越界。正如该校几位家长所说,走进校园适当参与教学管理,确实能够体验老师的工作,又能更好地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可如果校方要求太多,反而会给家长留下懒教的印象。
共同管理的核心是保障家长参与权,而不是直接管理。如何平衡学校教育的共同意志与学生家长的个别意志,才是更值得思考的问题。价值选择存在差异,自然会导致教育结果不同,而曲解共同管理权必然会模糊责任与权益的界限。对教育的共同管理权所体现的深层意思是:既给家长参与教学管理实践提供充分的机会和空间,也不能推卸学校应尽的责任。
无论从家校互动层面,还是从教学管理层面,让家长直接监考都是不切实际的介入。如果充分考虑家长的实际接受能力,以及保障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利,家校互动才不至于引起如此巨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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