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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遏制“集训”陷阱,固然需要大学生提高警惕,从一开始就要有维权意识,但更关键的,还是要期待监管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赵楚(化名)走进位于重庆沙坪坝的“公司”时,眼前的布局让她感到困惑,说好的招聘网络运营岗位,却变成了“高价培训”。赵楚的遭遇并非孤例。连日来,来自北京和重庆地区的近百名IT行业求职者向记者反映,一家总公司位于北京的招聘单位以“不符合招聘条件”为由,要求应聘者参加培训机构的“集训”,并向应聘者许下“集训”结束后可获得高薪岗位的承诺,但最终高薪岗位却难以兑现。(10月31日《北京青年报》)
实际上,不仅北京和重庆,包括西安、成都、上海和苏州在内的多地,均有IT行业的求职者反映遭遇此类求职“陷阱”。记者调查发现,招聘企业与培训机构、借贷平台联手,企业诱骗应聘者自掏腰包参与集训,培训机构赚取高额“集训费”,借贷平台以“集训费”放贷收利息。
有律师认为,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从法律上来说,赵楚等人作为受损失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此类情况。此外,若是招聘单位涉嫌诈骗,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当地公安机关也有权对其予以管理。
然而,这其实并不容易。作为求职的大学生,生计尚未着落,又如何有精力、时间以及财力,去与企业、“培训机构”以及“借贷平台”打这场很可能旷日持久的官司?而且,当初也根本不知道这是一个求职“陷阱”,并没有有意识地保留证据,要打赢这场官司谈何容易。
其实,保护这些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的权益,防范大学生跌入求职“陷阱”,首先需要的是加强监管。实际上,企业打着岗位招聘的名义,实则做这种“有偿集训”,本身有违法之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不允许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或是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而假招聘、假培训以及“真借贷”的“一条龙”,无不以欺诈应聘者财物为目的。
现在,“集训”陷阱已经在全国多地出现,显然,遏制“集训”陷阱,固然需要大学生提高警惕,从一开始就要有维权意识,但更关键的,还是要期待监管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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