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共有23个省份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95.32%的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其中,东部890个县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认定,中西部已通过县数占其总县数的比例为93.24%。
这表明全国绝大部分县(市、区)义务教育已经达到基本均衡发展水平,我国义务教育全面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同时,也为新阶段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将会极大地推动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面向未来,快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东中西部地区的差距,笔者认为,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需要。要把义务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财政拨款、学校建设、仪器配备等教育资源配置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辖区内困难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要通过省级、市级政府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困难县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财政困难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缩小市域内县之间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使得义务教育在率先实现县域内均衡的情况下,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二是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推动更大范围的优质均衡。首先,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发展,教育督导部门监督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项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的情况。其次,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与推进城乡一体化、推进城镇化、推进脱贫攻坚统筹考虑,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规划。要结合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趋势、计生政策变化等因素,完善学校布局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超前谋划。最后,要加强省域内、市域内各县间的教育协作,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推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首先,要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机制,通过周转编制、机动编制、购买工勤服务等多种方式补充教师编制。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破解教师交流轮岗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阻碍,推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现县域内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推动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让教师资源动起来、活起来。通过多种交流轮岗形式,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教师队伍水平差距。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高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最后,要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同时在教师周转房、生活条件、职称评聘倾斜、相关荣誉等方面,为农村教师想更多办法,做更多实事,用政策拴心留人,让教师安心教书。
四是创新教育制度,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要义就是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为每个学生公平地接受高质量教育、实现个性发展创造条件。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全覆盖,完善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等入学方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创新教育教学制度,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以创新素养为突破口,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不断加大课程改革实施力度,适应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和发展需求,探索开展走班教学,组织分层教学,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