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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天津市体育局欲以举重奥运冠军吕小军为筹码同河南省体育局交换女排新星朱婷,虽然最终双方未能“成交”,但这一事件引起人们对体育界“人才交流”的广泛关注。
有资料显示,“人才交流”最早出现在1987年的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此后历届全运会,运动员交流的规模渐渐扩大。1996年,当时的国家体委出台了《全国运动员交流暂行规定》,改此前的参赛户籍制为注册制,因全运会而“人才交流”的大门就此打开。
“人才交流”初衷是好的。长期以来,各省区市均形成各自的优势项目,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人才浪费,运动员交流的做法确实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面对“老东家”疑似“让赛”、明码标价的“人口贩卖”等副作用逐渐显现。
十运会和十一运会,国家体育总局先后两次发文对“制度漏洞”进行限制和补充规定,以规避违规操作的发生。到了十二运会,国家体育总局对运动员交流政策更是大幅调整,比如提前3年确定以人才交流参加全运会的队员等。
或许正因提前3年确定交流运动员的规定,2017年全运会东道主天津此时开展对朱婷的追逐,可以理解为布局全运。作为东道主的一面旗帜,女排豪门天津队若能在家门口夺得全运会冠军,意义重大。而近年来,昔日的“八冠王”天津女排面对峥嵘并起的对手,却渐渐失去了必胜把握,若能引进潜力巨大的主攻手朱婷,无疑会提升队伍的整体实力。据悉,因此对朱婷展开“追求”的省市,并不止天津一家。
归根结底,还是人才难得让避免人才浪费的制度变成了“人才交易”的借口。据爆料,“人才交流”的行情甚至已形成标准,诸如全运会金牌30万元、银牌8万元、铜牌4万元、一个全运积分1800元的标价,让高水平运动员异化成了商品,也暴露了锦标主义的短视。
改善某项运动在一地的发展,仅仅依靠引进高水平运动员相当于“输血续命”,而唯有引进先进科学的训练方法、建设后备人才培养的机制才算实现“自身造血”。道理说来简单,但在锦标主义和政绩考量面前,短期效益总会备受重视,相比于朱婷的去留,这或许更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