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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森:“尊重”这门课,我们还要修多久
//www.workercn.cn2015-01-09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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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毕飞宇在新著中与文学评论家张莉有一段对谈。两人从时下一位喜剧演员很会模仿盲人谈起,议及双方儿时都有一段类似的经历:看别人以作弄残疾人为乐,内心觉得“很可怕”、很不舒服。两人进而谈到,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不乏对于“尊严”的关注与讨论,比如《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很在意“体面”,因而在出入大观园的过程中“苦中作乐”。对于现实生活,两人依然认为,种种事例表明,“认识尊严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是对当下的中国社会而言”。这是“一个时代的问题,也许还是一个社会的问题”。

  确实,如果没有对“尊严”的注重,很难想象人类文明在今天已行进至哪一步。但当下人们对于“尊严”的认识,真的还有很多不够之处吗?这两位文化工作者是否“过虑”了?联想到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深感他们的讨论并非空谈。

  先是在外滩拥挤踩踏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现场亲历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有人从外滩18号向下抛洒类似“美金”的“纸币”,造成人群哄抢。该消息引发了不少网友的愤怒和谩骂,有人甚至表示要进行“人肉搜索”。事后警方调查表明,“抛洒”行为与踩踏无关。喧嚣随之平息。然而,扪心自问,当情绪占据上风之时,我们的心底有多少尊重事实、尊重他人的理性,对“人肉”的杀伤力有多少警惕和戒惧?

  围绕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中遇难的复旦女生,一场关于新闻伦理的争论从民间到学界,持续发酵。《今夜无眠:复旦学生致部分媒体的公开信》、《媒体人致复旦学生公开信:别太矫情了》两篇文章先后在网上、微信朋友圈中传开。一方指责某些媒体的报道“碾压了作为逝者的尊严和隐私权,更是将她亲人的伤疤血淋淋的揭露在了众人的面前”,一方则回应称学生们“通篇皆为泛道德化指责,忽略操作而直奔操守,实在令人遗憾”。

  保护学生隐私、防止信息传开后引发情感上的次生伤害(比如,惊扰被报道者家人、暂时被瞒住的亲眷)的主张是否真的太矫情?媒体引用遇难者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个人生活言行信息是否涉及侵权,是否在以一种呈现真相的方式行煽情、消费公众情感之实?灾难报道中,在满足公众(或者受众)的知情权与消费遇难者私人信息(已经公布在网上,却依然拥有绝对的处分权)之间,到底有没有一道合情、合理、合法的红线可循?

  也许学生们的指责在技术上存在瑕疵,但对媒体人来说,先要问自己三个问题:我们所报道的当事人的相关信息,真的关系到公众利益,对于人们汲取经验教训并防患未然,真的有益吗?如果当事人没有链接上“名校”、“美女”这些关键词,我会如此着力挖“料”吗?如果我是遇难者,或者遇难者的亲友,我会愿意这些信息被如此曝光吗?能够诚实地对这三个问题回答“是”,我们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运用我们的笔、键盘、镜头或话筒,否则,任何解释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便如置于文明与法治社会天平两端的砝码,只有“将心比心”,才能称出每一个行为的轻重,于权衡中拿捏分寸。从长远来说,我们也许可以通过培养专业素质、完善报道规范来避免各种“越线”。但即便到了那天,报道者心中的那根弦依然松懈不得:我们必须捍卫所有人的尊严,尽可能避免造成伤害。也许,因为这根弦的存在,无论是报道者,还是思考者,都会因“不得随意”而面临更多两难甚至“N”难的选择,但这是我们为有一个更文明的社会而应当付出的代价。

  从尊重人的角度来讲,上述观点并不拘泥于媒介伦理层面的“专业性”讨论。如果有些事关价值观念、公共伦理的问题不讨论清楚,下一次被“人肉”、被粗糙甚至蛮横对待、不被“同情地理解”的,也许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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