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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位叫余秀华的诗人,因为《诗刊》微信公众号的推荐在自媒体上走红,并迅速延伸到了公共媒体,一夜之间,网上出现了铺天盖地的诗歌爱好者。有关余秀华的话题,已经跃出了诗歌这一场域,发酵成一个公共事件。
但是,众多媒体在热烈评价余秀华的时候,给她戴上的桂冠却并不是“诗人”,而是“农民诗人”,甚至不顾社会伦理规范,以其曾经得过的病而将其称为“脑瘫诗人”。这种在“诗人”之前加上的身份识别符号,在对余秀华作品的评判中占据了很高的权重。农民,甚至脑瘫病人的形象,与人们印象中诗歌的优雅气质产生了巨大的差别,使人们对她的诗作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对她的同情成了盛赞其作品的理由。虽然我们对余秀华应该表达一份敬佩之情,但阅读诗歌,还是应该回到诗歌艺术本身。
诗歌,作为与小说、散文、戏剧并肩而立的四大文学体裁之一,在文学性上具有较高的要求。与小说着重于叙述一个好的故事不同的是,诗歌重在心灵的抒发;与散文在传达情感上不同的是,诗歌对语言的运用有非常高的要求;与戏剧需要借助舞台来完成“发表”不同的是,诗歌的写作程序又是最简单的。正是基于此,诗歌曾经被认为是最容易掌握的一种写作体裁,以至人人都可以将一些句子分行排列后以“诗人”自居。诗歌固然是诗人心灵的自我抒发,但只有能够引起读者强烈共鸣的,才称得上是一首好诗。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中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诗国”,但回顾中国的诗史,从《诗经》到“李杜”,从徐志摩到海子,他们的诗歌之所以能够不断被传诵,无一不是因为拨动了读者的心弦。
如果我们去掉“农民”“脑瘫病人”的标签后,再来欣赏余秀华的诗歌,也许会得到更中肯的结论。余秀华的诗歌有其独到之处,特别是在意境选择、语言铺叙等方面,确实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是,如果像一些诗评家所评论的那样,她的诗已经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准,那无疑也是言过其实的。可以说,余秀华忽然走红,部分源自她的诗,部分也源自媒体贴在她身上的身份标签。
诗歌在中国当代史上曾经产生过重要作用,这个艺术门类也曾鼎盛一时,但是,在社会平稳运行的当下,诗歌作为一种形而上的精神产品,与人们世俗的追求并不很合拍,成为少数人仰望星空的产品。当人们不再读诗的时候,忽然见到由自媒体推出来的《在打谷场上赶鸡》等作品时会产生新奇感,同样,媒体也需要这种词锋来刺激当下的文化生活。
由媒体制造的这一场诗的泡沫,让我们认识了一位诗人,但它并不能唤起人们对诗歌的热情。真正的诗人,都只能在安静的一隅从事艺术的追求,这种浮华的炒作给他们带来的,至多是一帘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