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露骨医疗广告该严查
//www.workercn.cn2015-02-13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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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上午,市民杨先生反映,他和朋友逛街时,遭遇硬塞带有露骨内容的“医疗刊物”。记者走访发现,在洛阳人群密集场所都有人派发《金盾女人》、《魅力男人》等刊物。记者看到一本《金盾肛肠》,发现除了医疗广告外,刊物内还有些人体暴露图片及性爱技巧等内容。对此,洛阳市文广新局称,上述刊物已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正在查处中。(2月12日《大河报》)
含有露骨内容、并以此达到宣传目的的出版物多在人流密集场所发放,其受众除了成年人外,还有随成年人一起的未成年人。这些带有暗示性、挑逗性、诱导性的图片文字已涉嫌属于淫秽内容。因此,有必要采取强力措施,严肃处理以污染大众视觉的垃圾内容达到宣传目标的不正当行为。但对这些露骨出版物的处理上,对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查处职能由出版管理部门行使。对淫秽内容的鉴定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而此类充斥淫秽内容的露骨医疗广告又违反了广告法,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况且,对于医疗机构的非法广告,卫生主管部门也有一定执法权。具体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城管部门对非法广告也有相应处理权。这种“九龙治水”的状态,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执法效果。
近年来,类似广告或出版物不胜枚举,毫无底线地消费着社会眼球,污染着公众视听,戕害着公序良俗。执法部门应该打破部门利益束缚,共同发挥各自职能,形成打击合力,瞄准非法出版物的“七寸”,让这些非法的医疗广告和露骨出版物没有生存空间。
当前,则需要形成“一方主导,多方配合”的态势,以散发到公众手中的非法出版物为线索,顺藤摸瓜,找到制作、发行露骨出版物的源头并加以铲除。情节严重的,则应依法追究涉事者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以法律利剑净化出版物市场,净化医疗广告内容,净化社会风气。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