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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捉妖记》之前,我以为它会是一部描绘宏伟悲壮的人妖大战的奇幻片、涉及皇权、妖权,权权相争的谋略片,观看过程中才觉得原来远没有想象中的惊心动魄,很普通嘛,却又很现实。
影片的高潮出现在营救身陷宰妖楼的胡巴的时候。各种煎炸蒸烹煮都弄不死这小妖王,只得将它套上木枷,桌上仅露个头,保持着最纯天然、无添加的状态上菜。大反派开始念台词:“我们直接生吃活脑,吃脑补脑,开颅后直接用勺子舀着吃,鲜嫩美味……(还得去看看,忘了)”我一惊,抄袭啊!这道菜可不是“抄”了现实中猴脑的吃法吗!那现实中奢侈品级的猴脑菜品,我等一般人可消费不起啊,可土豪不少,什么限制级的美食品尝不到,也有记者曾经报道过吃猴脑的过程。
和胡巴的遭遇有异曲同工之妙。猴子们被麻醉,绳子和铁链捆绑住身子,已经被剃光了毛洗刷干净的脑袋被卡在桌子之上固定好,然后直接被撬开天灵盖,往里浇上热油。这时候猴子还没死会嘶吼挣扎,但是客人已经用勺子舀出鲜活的脑子蘸着调料吃。我至今无法理解世间怎么会有如此惨无“猴”道的吃法,又是怎样的心理让食客下的了口啊。影片中,胡巴要被开脑有小纸片儿人的阻拦,有井柏然饰演的天荫爸爸拼了命去救,有大屏幕前的观众为它紧张、祈祷,主角光环照耀下没被食脑反倒把超级坏妖怪给收拾了,而现实中千千万万没有被重点保护起来的普通猴子就逃不过此等厄运了,只能有知觉地感知自己的脑子被舀空却无能为力,一勺一勺走向死亡。
有人说,电影中的这个桥段是中国式“珍禽不食”的环保提倡,猴子最低保护级是国家二级,可还是有许多普通猴子没有得到相应的的保护。反观金丝猴这样的一级保护动物人们就不敢明目张胆地卖和吃,难道是因为不够“珍”就可以在执法的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就可以因为传统的吃脑补脑的野蛮饮食观念和有钱人爱尝鲜、爱讲排场、利益熏心就任之纵之吗?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给濒危动物分级,就应该考虑到级别分划下带来的执法力度不均的问题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若是忽视了,倒有可能适得其反帮助某些低保护级的动物升级了。而对于某些执行力本就不强的部门,保护动物的力度更是因为“低级”这一定义被分化得稀薄。猴脑不管是生吃还是熟吃都是违法的,这种吃法在华南地区不少见,可我却鲜有听说有人因为卖猴脑、吃猴脑被判刑。无需细想,能吃得起猴脑的财力定不会弱,还有一定的权利背景,这不经让人发问,不追责是不是因为不敢啃某些硬骨头呢,说不定还会认为:为了一只猴子得罪显贵多不值啊。面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问题,健全的法律就像那一片片齐心协力的小纸片儿人围成的一个保护圈,而负责的执法人员也要有天荫的那份爱心和正义感。
当然,除了希望法制加大约束力度,我更想看到的还是人们观念的转变。许多人缺失环保意识,野生动物在他们眼中只是山珍野味,弱肉强食是自然选择,这些观点都是落后的。不仅是猴子(大反派葛老板让我最反感心寒的是他身为妖却吃妖,人类和猿类属于同一祖先,猴是与人长得最相近的动物,人却吃猴)还有穿山甲、蛇等等野生动物都有可能被吃绝种,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根防伤害就得从拒绝吃野生动物开始。
我不是圣母素食主义者,但明白饮食有其文化内涵并不是粗暴野蛮的,食肉也应该受自然法则约束。人类虽站在食物链的顶层,若不会克制贪欲也迟早会自食恶果。
文/柳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