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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威海文登青年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士打伤。侯聚森经常在网上发表一些爱国言论,此次被打疑因网上意见不合者所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正全力对案件进行调查、侦破。(7月22日大众网)
侯聚森发表的言论是不是爱国,他本人是不是“网络爱国青年”,因为没有看到他的网络文章和微博,我不敢妄下评论。但是,无论从一些新闻报道还是一些舆情反应来看,他们都将焦点放在了“网络爱国青年”这个标签上了,“网络爱国青年”被打了,这似乎是天大的事情,但是,我认为,这一事件核心在于是某些人将观点的争议变成拳头的暴力,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诚如团中央官微所言“警惕:网络暴力演变成现实暴力”。侯聚森发表的一些言论,甚至发生了一些争执,无论如何,只是一种观点的争议,仅限于网络之中。但是,将观点的争议转换成现实拳头的暴力,那么,这就是超越了观点争议的范围,并且害了观点的争议,甚至是扼杀思想和禁锢言论。因为,任何人只要发表了与他人不一样的观点,或者发生了相应的争议,就可能遭受现实的暴力,那么,他还敢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吗?那么,网络上不就是只有一种声音存在吗?因此,观点的争议,只能通过观点的交锋和说理来解决,让大众去评判。
退一步说,即便是“网络爱国青年”侯聚森在网络争议中,使用了侮辱、诽谤的言论,那么,这也不能成为动武的理由。因为,这些言论虽然违法,却应当通过合法的渠道解决,比如向网站投诉,向法院起诉。用暴力的违法手段对待违法的言论,结果还是违法,并不因为惩罚的是违法的言论而能豁免。
所以,我们关注这则新闻的重点应当在于,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和观点争议,不应当成为他人动武的理由,如果将网络暴力转换为现实暴力,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管你的观点是如何正确。但是,许多网民却将重点放在了“网络爱国青年”这个标签上了,关心的是“网络爱国青年”被打了,而不是一个发表观点的公民被打了。仅仅关心“网络爱国青年”被打和一个普通公民被打,有区别吗?
当然有了,如果仅仅因为“网络爱国青年”被打而义愤填膺,而没有意识到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对所谓的“不爱国青年”被打而漠然,甚至叫好——当然,我指的的“不爱国青年”仅仅是指那些言语上或许不符合某些人爱国思想,言论和行动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人。这就像某些“爱国青年”动辄叫嚣要伤害茅于轼先生一样,就像北航教授韩德强不满一位老人的言论动手就打人一样,一些网民认为这些人是“不爱国”的人,不但不谴责反而大声叫好。
殊不知,一些网民本身观点就很狭隘,在他们看来,一些批评政府官员的言论,或许一些赞美他国的言论,被他们视为“不爱国”,但其实这种言论恐怕比他们的言论更爱国,爱国并不是一种口号,对某政府官员的做法进行批评,希望政府更有作为,也许更爱国。而只知一味地高喊口号的人,也许会误导他人,是为所谓的“爱国贼”。而且,如果“不爱国”的人言论超出了应有的边界,也可以诉诸于法律来处理,并不能动辄使用暴力。正如“网络爱国青年”侯聚森的话再不让某些人中听,也不该对他施加暴力,是一个道理。
所以,我们回到这一事件,就是要聚焦于侯聚森被打,是否因为发表了不同观点而被暴力殴打的问题,是否使用暴力来解决观点之争。我们应当用法律来惩罚那些企图用暴力来消灭不同观点的人,无论这种暴力是针对“网络爱国青年”还是所谓的“网络不爱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