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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威海文登青年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士打伤。侯聚森经常在网上发表一些爱国言论,此次被打疑因网上意见不合者所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正全力对案件进行调查、侦破。(7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历史上有“因言获罪”的先例,现在居然有爱国言论遭遇私刑的行为。侯聚森在网上发表爱国言论,如果真是因为意见不合而遭受暴力,也就是上升为“爱国VS不爱国”的交锋,而且从目前最大的社会公共空间网络,缠斗到文登师范学校另一个公共空间,蔓延到众目睽睽的舆论场,那么侯聚森绝不能白白挨打,不仅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应该获得最大程度的舆论支持。
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公共空间越来越大,公共空间的参与人群越多越多,公共空间的公共利益越来越与人切实相关,而公共空间无疑应该代表国家民族意志,并服从社会公共利益,服从国家意志意味着公共空间的正当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服从民族意志意味着公共空间的爱国进步思想应受到鼓励提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意味着公共空间的公民行为应受到公序良俗的规训。
而近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我们的公共空间受到压制。喜剧演员贾玲把中国古代巾帼英雄花木兰,恶搞成贪吃、不孝、胸无大志、贪生怕死的傻大妞形。优秀传统文化被解构稀释,当孝顺父母和保护家园的思想和行为遭受质疑,国家和民族意志何以彰显?北京三里屯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地铁男女大尺度亲热事件,有这些公共空间杂乱无序的行为,公共文明行为何以自然生长?
居然有公共空间对爱国行为的公然挑衅和压制,是否与我们的公共空间屡屡被撕裂瓦解有关?相比社会公序良俗被挑战有时有争议,国家民族意志不应有质疑,更不该有争论,而是理应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声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若没有加多宝侮辱烈士邱少云、试衣间地铁不雅行为的步步紧逼,羞辱之心、民族之情失守,哪有今日的爱国言论在公共空间遭受小团伙公然压制?
公共空间除了要受法律保护规范,更要有公众的自觉捍卫。商业社会滋生逐利、势利,但保护私利理应有边界底线,当人人扎紧篱笆一再退守,公利不存,私利焉在?尤其是在涉及国家民族利益的爱国英雄认知上,公众尤其不能袖手旁观。现今有一种现象,面对网络上的爱国敬英雄言论,往往很多人沉默,一小撮人质疑打压,沉默者未必不支持,但正是因为大多人的沉默,导致质疑眦必中国的行为大行其道,导致黑必中国的少数派对发表爱国言论的个人形成“人数上的优势”,侯聚森与质疑者因爱国言论从网络缠斗到学校门口,而且身体遭受私刑,就是因为“大多数的沉默”导致的“少数质疑者在公共空间的局部优势”。
公共空间理应是国家民族社会公共利益彰显之所,公共空间的爱国言论不应受侮辱压制甚至私刑,对侯聚森的爱国行为我们理应声援支持,对侯聚森施以私刑的暴力分子应尽快服法。随之而来的则是,作为公共空间主体的大多数该如何捍卫我们一再失守的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