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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第二届中国(武汉)知音文化高层论坛传出消息,早在14年前,西安一位企业家就注册了“高山流水”、“知音文化”等商标,并实现了以“知音文化”的理念管理企业。
此消息传出,很难不让一些本土人士扫兴:知音文化是我们的,为什么又让别人抢注了?
诚然,如果能够具备足够的前瞻性和远见卓识,一开始就能够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知音文化标识被抢注,总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不过,人们对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的认识,毕竟是有一个过程的,有的人会很专注,有的人会觉醒得更早,相应地,文化标识被爱之者知之者们更早地使用,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更何况在商标时代,在“互联网+”时代,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抢注之类,让一些高手们玩起来,大概跟注册个网名复杂不了多少,所以抢注又简直是防不胜防的事情。正因如此,对于地标文化被抢注,大可不必惊慌失措。
跟如今地标文化方面常见的喧嚣争执大异其趣的是,知音文化归属地从头到尾并未见什么争议。伯牙子期的传说源远流长,坐落在蔡甸区马鞍山南凤凰嘴上的钟子期墓作为迄今发现的唯一文物载体,这让武汉市蔡甸区作为知音故里,一直具备无可争议的权威性。
文化的真正价值不在独占而在于共享,地域文化同样也需要被世人认可。文化认同是一种尊重,是植根于内心的信仰,是能与人的精神、灵魂引发共鸣的东西。这些年,我们已经见惯了争故里、抢名人的种种怪事。最新的案例是,随着电视剧《琅琊榜》的热播,相关地名如“琅琊”、“琅琊山”等,就让许多地方按捺不住了。在世俗社会名人效应法则的驱使之下,诸如此类的争抢故里之类,恰恰不是什么文化认同。至于任凭商业利益、政绩追求纠缠不休,让所谓的文化信仰面目全非,干脆视之为对文化的背叛,也不为过。
在文化认同的意义上讲,文化共享或许是趋势。在前述论坛上,那位2001年先后注册了“高山流水”、“知音文化”等商标的西安企业家认为:知音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情感诉求,可能有效介入市场社会的人际关系,适用于处理企业与客户、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我宁愿相信他不是恶意抢注,而是一种文化自觉,是对“知音文化”的拳拳服膺。堪为“知音文化”的知音。
既然已经抢注了,而且人家并非恶意,并不花言巧语地请来路不正的专家把“高山流水”、“知音文化”论歪,并不否认蔡甸这个知音故里,我觉得并不一定全是坏事。眼下我们要做的,与其忌人,不如做好自己。与其重名,不如做实——实实在在地让“知音文化”在本土和超越本土的更大范围内闪耀更夺目的文化光芒。
(作者为武汉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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