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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伴随80后成长的青春漫画——《圣斗士星矢》的剧场版即将在国内各大影院上映。尽管这场小宇宙的燃烧相比原产地日本滞后了两年,依然可以期待它将会带来集体怀旧的高热。
那是“天马流星拳”和“庐山升龙霸”常常响彻课间操的时代,依稀记得自己在桌子下面偷偷与同学们传阅这部一本一块九毛钱——在那个年代不算便宜的日本漫画,而好奇的我,除去贪婪地反复琢磨书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招式之外,还将视线放在了花哨封面下方的几个小字:海南美术摄影出版社。除了圣斗士之外,这家出版社几乎引进了那段时间所有的风靡漫画,成为我和同龄人幼小心灵里神一般的存在。
后来,海南美术摄影出版社似乎在不知不觉中销声匿迹了,特意去找,才发现它已经被查处,吊销执照了。虽然直接原因是违规出版,但它在出事之前的若干年,包括被我们顶礼膜拜的年代,一直都在盗版出书。没错,那些让我们童年神魂颠倒的圣斗士们,都是没有经过正规授权的。
中国人对于版权的意识,并非缺乏根基。否则,不会自古以来,但凡真正沾点“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祖传秘方”(涂在电线杆上的不算)的商家都多半可以生意兴隆,延续经年。除去宣传因素,版权保护得比较好也是重要原因吧。但不得不说,在抽象的知识产权领域,国人的版权意识在改革开放三十年间的增长要落后于实实在在的经济增长速度,导致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这个领域的侵权现象比比皆是。
就拿漫画来说,海南摄影美术出版社尝到了盗版日本漫画的甜头之后,一口气将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热门漫画都同步引进到国内,赚得盆满钵满,还带动了很多其它眼红的出版社竞相盗版,甚至盗版海南的盗版漫画,成为“盗中盗”。
站在现在,回顾二十年前的那个疯狂的年代,或许会有漫画支持者认为,如果不是因为那些盗版,培养出了中国漫画的第一批爱好者,或许,今天的中国漫画还无法成长起来。但这无疑是一种短视的看法。诚然,当时因为盗版漫画带来的冲击,确实激发了中国漫画爱好者们的学习与创作动力,加上各种盗版杂志,包括红极一时的《画书大王》提供的平台,也的确培育了不少国内的漫画家。但是,盗版如同罂粟,吃了会上瘾,而且对身体有害。当我们可以盗版日本漫画而不用受到惩罚的时候,我们自己漫画家的心血也暴露在几乎是零成本的盗版风险当中——他们燃烧了自己的热情和才华,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只能昙花一现,然后心灰意冷地黯然退场,留下许多烂尾作品或者狗尾续貂。
说到底,知识产权虽然是虚的,它最终还是要给它的拥有者以实在的物质回报,让他们不光可以生存,还能够有尊严地生活,从而有闲创造出更丰富的新内容。而盗版,显然无助于形成这样的良性循环,它会一次性透支掉所有的未来。
不光是漫画,文学、艺术、影视,甚至自拍视频,都是如此。我的这篇文章倘若被人拿去卖了五毛钱,我却一分都拿不到,必然郁闷,而如果为了要回应属于自己的一分钱去打官司,还需要花上十块钱,则无疑更加雪上加霜。
好在近些年来国人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已经越来越明显。被广泛使用的热词“IP”就是以知识产权为内核的。所以,我们看到了《甄嬛传》、《芈月传》、《盗墓笔记》、《鬼吹灯》和《琅琊榜》们的大热,也看到了这些作品身后作者们赚得盆满钵满——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力量。这股力量就如同圣斗士体内的小宇宙,会让更多有才华有想法的人爆发出真正的创作,而不仅仅是盗版别人的东西——尽管这在电脑时代极其容易。
如果可以穿越回到二十年前,我们在那时并没有饮鸩止渴般地迷恋唾手可得的盗版漫画、盗版软件、盗版游戏和盗版光碟,今天,我们会不会已经拥有自己的车田正美、比尔盖茨、小岛秀夫和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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