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传统村落是中国数千年农耕文明的结晶。近年来,政府和民间都加大了对传统村落的重视和保护。但在一些农村地区,传统村落被关注后时常“遭劫”,这一现象成为保护过程中绕不开的“魔咒”。(11月13日 《瞭望》新闻周刊)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在部分古村落得到重视的情况下,反倒遭来“众目睽睽”,以及一些文物窃贼的觊觎。这些不属于文物的古村落建筑、构件等,正在被文物窃贼视为必得之物。传统村落的保护,在古建筑保护、古村落的实质性保护上,留下了一道道深刻的考题,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
事实上,一些古村落被相关部门关注和认定后,得到了一定财政支持,对于古村落建筑维护具有一定的支撑作用,延缓了古村落自然损耗的进程。但树大招风,专家前脚走、窃贼后脚来,正是事物的两端,被确认为古村落之后,如何使古村落被安全的、富有生命力的保护下来,避免成为文物窃贼的猎物,是需要下真功夫、出真招才能达到目的的。
古村落保护当前的困境是,对于古村落建筑中的构件等物品,倘若按照普通实体来衡量,单件物品确实难值高价,但对海外一些黑市文物市场,确是“价高者得的”追捧对象。因此,在古村落建筑、建筑构件等的保护上,应该以古村落单独立法的形式,让古村落相关的建筑实体等,以单独定价来体现价值,以备在惩治文物窃贼方面,能够做到罚当其罪。
做到罚当其罪、恰到好处,显然需要地方和中央配套建立相应的法律来补充法律的空白。目前的困境是,保护更多的是防范自然损耗,而对盗窃等故意行为,相应的惩处机制却是缺失的。还有,在文物认定、跨部门、跨地区协调方面,古村落的保护依然是个薄弱环节。
破解古村落保护的瓶颈,关键还是要让人成为古村落“动态保护”的推动者。村落是人的村落,古村落也不例外。只有有了属于村落的人,村落才会具有生气,而不至于使古村落沦为只剩观看价值的博物馆。当前的困境是,古村落因现实生活条件和地理位置等诸多原因,导致古村落“留人”的吸引力并不大。这就造成了建筑被保护、村落少人居的事实。随着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市流入,古村落“留人”更需拿出点真“硬货”才行。
在古村落保护方面,日本等国家通过发放补贴、提供住房等多种政策,把人留在古村落。把人吸引到古村落居住,既可起到了保护古村落的作用,予民以保护职责,又满足了一些人回归田园、乐享宁静古朴生活的愿望,一举两得,实现双赢。在保证人留下来的基础上,让居民成为古村落保护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利益的凝聚,使得古村落保护有了打不破的“防护罩”。
古村落的经济价值是可以估量的,但其社会价值,却远远不能被低估。保护古村落,其实就是保护一种文化,让一些古文化可以延续下来,成为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在这个意义上说,古村落保护所要承担的责任就更大了。因此,从建筑的保护到人的融入式保护、从法律方面的完善和相关政策的支撑,这个保护体系的完善,实际上就是一个“动态保护”的体系,对于古村落来说,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张立
明 星:传统村落消亡,“乡愁”何处寄托 2014-02-11 |
马知遥:非遗保护得做“减法” 2014-06-16 |
赵 鹏:活态文化,才能勾起乡愁 2014-09-09 |
人民日报:让古村落融入现代文明的风景 2014-11-28 |
王福州:非遗保护当随时代而动 2015-03-27 |
文化点评 2015-05-11 |
牛 瑾:保护传统村落要跨几道坎 2015-07-22 |
曹保明:守护乡愁 留住“活着的文化” 2015-12-01 |
乡村旅游是古村活化的有效途径 2016-05-25 |
传承“非遗”要抢救更要激活 2016-06-08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