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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川剧变脸”的视频在网上火热传开,这“火”的原因却有些“尴尬”,表演者在“变脸”过程中接连失误,最终捂脸离场。该段视频在网上传开后,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调侃,也有网友表示理解。(6月21日《成都晚报》)
这个表演者的遭遇,让笔者想到了启功大师与仿冒者的故事:有一次,启功去一家书画店,恰好遇到一个专门假冒启功书法作品的人在书画店销售赝品。当启功表明身份后,那人羞愧得无地自容,不住地哀求启功高抬贵手。见此情形,启功宽厚地说:“你要真是为生计所迫,仿就仿吧,可千万别写反动标语啊!”一句风趣的话把大家都逗乐了,那个人借着启功给的这个台阶,千恩万谢地离去了。
与仿冒启功书法作品的人一样,玩变脸的表演者都不过是混口饭吃,但性质有天壤之别,毕竟玩变脸不涉及侵权,前者尚可获得包容,变脸玩砸了又何必去苛责?况且,之于现场而言变脸失败表演者的尴尬和落荒而逃,着实添了几分喜剧的色彩。
的确,“变脸”是川剧的绝活,因其技艺精湛而列入了国家非物质遗产名录。但是,任何技艺失之于应用,那就是真的是“遗产”,徒供观瞻与喟叹,而失去本来的生命力。“变脸”无论其技术设计与表演手法有多精巧,其永恒的价值仍然在表演和人们观看表演。有表演自然有了高下之分,不管专业的还是非专业的,都还有失败的可能。如果片面以水平高低来苛求表演者表演的权利,动辄上纲上线,无疑只会把艺术和技艺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堂。
事实上,文化艺术一旦走上曲高和寡的地步,大体离边缘化就不远了,而文化艺术“神话化”也是大忌,变成所谓专业的垄断,更会自斩传承的命脉。有必要说,文化技艺再精粹,技术层面的东西都有其规律可遵循,在适度条件下可以实现大众化的技术扩散,如过去唱歌是歌唱家的专利,如今是谁都可以吆喝两嗓子。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面临两大传承的危机,一是技艺失去实用的空间,没有土壤,缺少利益回馈的涵养;二是人为固步自封,把技艺神秘化、专利化,不愿意开放共享和改革创新,拓展传播的路径。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讲,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民间有人愿意表演“变脸”,其实是“川剧变脸”的幸事,本该获得理解、包容甚至鼓励,尤其是专业人士更宜抛弃专业的傲慢与狭隘,乃至给予表演者一些帮助。如此,并无损于“变脸”艺术的文化价值,相反会给艺术的传承与普及以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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