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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逆转不了代教的命运
没成英雄的时候,在福利与薪资面前,秦开美只能是“代课教师”;而一旦义举惊天,赶场似的报告会上,她就是“人民教师”。
秦开美之前,还有不少“代课教师”的故事:2011年9月7日,彝良发生5.7级地震,角奎镇发达村云落小学坍塌,代课老师朱银全用手刨出7名学生;2012年5月8日,黑龙江佳木斯市十九中教师张丽莉在车祸中,为救学生而受重伤,致使双腿截肢,事后公众才知道她也没医保、没编制……更惊悚的,是去年9月,媒体曝云南昭通一代课教师疑因25年教龄不被认定而自杀,此事再度引发社会对代课教师这一群体生存现状的关注。
关注归关注,但很多时候,关注未必能改变什么。代课教师作为部分农村及欠发达地区一种历史现象,无非两个因素使然:一是地方政府怠于法定责任,宁可“代课”也不给转正。譬如不久前,河北沧州700名代课教师成“黑户”,引发罢课抗议。有人算了笔账,如以700人计算,一年为县财政“省”下的教师工资支出,为1505万元。二是鉴于待遇及发展空间等客观因素,少数农村及欠发达地区很难吸引优质师资。譬如云南仍然在岗的代课教师还有1万多人。
制度设计对代课教师的认识,也经历了多个转身。2006年,教育部提出,将全国余下的44.8万人的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对于其中学历合格、素质较高、取得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可以通过考试取得正式教师资格。及至2011年,教育部等4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重视代课教师在历史上的贡献,对解决代课教师待遇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尽管不再提出“清退”,但“埋单不掏钱”的政策利好,显然并不能逆转代课教师的生存格局。不少代课人员就像秦开美一样,清退了再召回,再清退了再召回;更多人还不如秦开美的命运,几百块辞退费就打发了代课的青春。
财政投入足了、法治规则强了,代课教师迟早是要悲情谢幕的,这是中国教育走向高大上的必然。只是,秦开美的故事改变不了更多代课教师的命运,在今天,地方政策可以为一个秦开美“破格”,但更多同样秉性良善、教学优秀的“秦开美们”,一生如何能等到一次扬名立万的机会呢?这显然不是一个刻薄的追问。(邓海建)
反对:破坏政策的普遍正义
这样的转机,似乎在告诉人们,只要有了英雄事迹就可以突破政策进入自己的春天。但这对于政策来说,并不正义,因为既然规定了年龄限制,那它就是针对所有代课教师的。就算如报道中所说,也有别的代课教师通过种种关系转正,但那只能看成是一种滋生的腐败。如果将这样的腐败当成对秦开美转正的参照物,那么其结果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这样的腐败,而贬低了政策的原有正义。而在这样的对比操作中,产生的结果也一定是不正义的结果。
秦开美成为了英雄,但在转正政策中年龄限制依然有效,而且也必须有效,因为政策不应因一个人而改变,政策是事先存在的,而事后不应因某个人的突发事件而给予量身定做,因为量身定做会破坏政策的普遍正义原则,这是政策正义的严肃性所决定的,之所以它是政策而不是其他,也正是由这样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而结构成的。因此,即使这个政策不是完美的,也不应当从英雄事迹上撕开口子,因为政策的制订与修改,必须要有一个法定的程序过程,如果没有这个程序过程,那只会成为针对一个人的政策“补丁”,而这实际上是将秦开美的英雄事迹做成了一个并不正义的结果。所以,出于对这项政策普遍正义原则的维护,秦开美虽然成了英雄,但在这项政策中也不应得到所谓“迟来的春天”。
然而,对于代课教师秦开美而言,她的英雄事迹所产生的社会导向价值,已经超越了“代课教师转正条件”中所能包含的一切一般性价值。所以“代课教师转正条件”已不适用于她的行为,她的英雄事迹所产生的社会导向价值恰恰符合于社会整体意志的正义法则。因此,给秦开美转正已不是对她一个人的事,而是对社会导向价值的一种现实互动和深层延展。从这个角度讲,给秦开美转正应当是一个社会整体意志的正义结果,而不应当是“代课教师转正条件”被突破之后的结果。(马进彪)
呼吁:给代教多点制度关爱
令人窒息的黑色40分钟,代课老师秦开美经历了平生之中最为惊心动魄的一课,也以其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不怕牺牲、舍己为生的精神,为全社会上了一堂师德伟大的“特别公开课”。面对这位义无反顾保护全班52名孩子生命安全的弱女子,我们既觉灵魂震撼,同时感到心生愧疚——整个社会对秦开美及其背后的代课老师群体,实在亏欠太多!
代课教师是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他们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一部分教师群体,无法享受与正式在编教师一样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业务培训、例行休假等福利,却充满艰辛地默默为教育事业奉献。1984年之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1985年之后国家采取一刀切政策对民办教师或转正或清退,然而不少偏远贫困山区因财政困难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很多教学岗位空缺仍需临时教师来填补——这就是“代课教师”依然存在的现实土壤。完整地履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奉献了一生却苦苦追求不到教师之名分,被僵化机械的制度挡在教师队伍的门外。
具体到秦开美来说,尽管学校和当地群众公认“秦老师课讲得好,班级成绩经常名列前茅”,但在她长达26年的代课生涯中,所错失两次转正机会,恰恰都碰在年龄这个钉子上:一次是年龄太小,一次因年龄太大。年龄成了硬杠杠,能力变为软尺度,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教学质量的监控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形同虚设,有着良好初衷的代课老师转正消化制度设计又是如此脱离实际,这只能机械地将秦开美这样的好老师拒于体制之外,只能让更多优秀的代课教师面对冷冰冰的制度望洋兴叹!
两次“被下岗”的英雄代课教师让人心酸。秦开美老师一举成名天下知,国家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委托湖北省教育厅转达对她的敬意,湖北省文明办授予其“湖北好人”称号并推荐其参加“中国好人”评选,当地党委政府已着手研究将其转正为正式教师的事宜——让不怕流血的英雄从此不再流泪,所有的制度补偿、制度激励都很重要和必要。然而我们更期待有关方面由此进一步敞开制度入口,为每一个优秀的代课教师送去及时的制度关爱。(张培元)
呼吁:应体现真正尊师重教
代课老师大多在艰苦的边远乡村地区执教,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奉献有目共睹。许多代课教师成为农村教学的中坚力量,然而,他们却普遍拿着让人心酸的报酬。比如秦开美,“最早的工资是250元,后来涨到700元。去年,月薪才涨到1400元。”这于一个执教26年、“业务出众”的老教师,又情何以堪!
当然,秦开美的转不了正,是因为“有政策规定”。然而,这样一刀切的“政策规定”,对于许多如秦开美那样的教师,显然是不公平的。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取消代课老师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的必然,但是,正是他们无怨无悔的奉献,支撑了中国贫困农村的义务教育,而且许多人如秦开美目前仍足以胜任工作,而且也确实需要,如果他们按“政策规定”转不了正,那么,应该质疑的,显然是“政策规定”。
而且,更不公平的是“多年挣着不到正式教师一半的工资,所有福利与己无关”。这当然也是按照政策,但政策是人制订的,况且,也应该体现公平、服务于现实。另一种理由或是当地财政有压力,然而,不是都说“再穷不能穷教育”?何况再穷也不至于差同工同酬这点钱。
无论如何,如果真正尊师重教,提高事实上还存在的“代课教师”的收入,乃至尽量让他们实现转正,并非不可以解决。其实,是否尊师重教,首先应体现在对老师的人文关怀,体面的地位和收入,则是应有之义,而唯有这样的重视,也才有教育的真正发展。“人质教师”的“出名”,让我们再次直面这个问题。(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