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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已对2011年公布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完成修订,进一步对医师多点执业“松绑”。8月起,在京医师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医师申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本单位出具“同意书”,另外,多点执业地点数量不设上限,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也可以多点执业。(7月23日《新京报》)
反对
为保医疗质量应严禁
现在缺的本来不是医生,而是好医生。好医生集中在哪里?基本在大医院,特别在“三甲”医院里。这些年来,“三甲”医院们纷纷扩大规模,动辄就是数千张病床。饶是如此,往往也走廊里都遍布“加床”。在此种环境中工作,医师们非常累,非常无奈。遑论医学如此博大精深,他们还需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
机器运转久了都要保养,何况是肉体凡胎的人。鉴于医师们的工作现状,当务之急是保证他们的休息时间,甚至强迫其休息,而不是放纵、诱使其无限透支精力、体力。读者诸君,扪心自问,当一名医师睡眼腥忪、呵欠连天地给你诊断,用颤抖的手拿起手术刀,无论他是多么有名气的医师,你是否胆战心惊?
许多国家诚然也有限度地允许医师多点执业。但一则国情不同,以美国为例,被允许多点执业的医师只是独立开业的自由职业者。在该国,多点执业其实指医师可以租用其他医院的床位、设备展开业务。这一点,我国也可以借鉴。应该允许、鼓励大医院对其他医疗机构出租大型医疗设备,以物尽其用。此外,在美国,非自由职业者的住院医师是被禁止多点执业的。
二则在其他国家,纵使允许医师多点执业,也实行严格限制。以英国为例,一般实行“四加一”模式。即一周之内,医师在本院工作四天,剩下一天可以多点执业,总工作时长依然是五天。在加班文化盛行、加班现象严重的我国,这怎么可能做到呢?
放眼现实国情,以生命之名,不仅不应对医师多点执业“松绑”,且至少应禁止全日制医师多点执业。为进一步保证医疗质量,甚至应严禁医师加班。为此,既必须增加投入,保证医师们的收入,也要强化基层医疗体系建设以分流患者。尤为重要者,是要实现医疗机构间的检查结果互认,为患者的自由流动提供方便。而都是机器检查结果,现在却换个医院就不认,要求重新检查,一套检查下来就是数千上万元没了,实际是限制、惩罚患者流动、多方求医。遑论患者跨地域求医了,那是会报销比例“腰斩”的。患者不能多方求医,医师可以多点执业,这不是赤裸裸地欺负人吗?
医师多点执业,且地点、数量不设上限,目前万万不可行。否则,一定是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下降,以至部分医院挂羊头、卖狗肉,患者利益严重受损。(许斌)
担心
出现事故谁负责
面对这样更加放开的新政,业界应该纷纷叫好才是。但多位三甲医院医生均表示,对于多点执业还是需要再“观望”一阵子。担心来自何处?正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管理者所说的,“如果你是院长,你愿意你的大夫拿着全额奖金到处‘走穴’吗?”
第一,“走穴”的前提是完成本职工作,而医生本来业务量就很大,外出执业,身体吃得消吗?心有余而力不足,得不到实惠或只能得到不多的额外收入。
第二,医生外出执业必然会影响、损害到原单位的利益(有些患者是跟着医生走的),原单位无法阻止医生“走穴”,就会采取降低福利待遇等措施,找补损失。“走穴”赚钱固然重要,但保住目前的饭碗无疑更重要,如果不是技术过硬、不愁下家,医生很可能在原单位的压力之下无奈放弃。
第三,万一在其他执业点执业时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而执业点不愿承担附带责任,“走穴”医生该如何是好?在原单位上班,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即使认定是责任在医生,最终拿出赔偿的主要还是医院,医生个人基本不负担,或者负担很少部分。但是其他执业点聘请“走穴”医生的主要目的是赚钱,而不是担责,一旦发生医疗风险,“走穴”医生将面临巨额赔偿的压力。
当然,取得“走穴”资格的医生自己会权衡“走穴”利弊,决定是否外出执业。公众担心的是,医生频繁“走穴”,会不会提高群众就医成本。
总之,好新政出台后,还要让其平稳落地,保证医院、医生和患者三者利益。(谢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