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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昨天,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就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以社会抽样调查和网上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是:“目前,我国春节法定节假日共放假3天,通过调休形成7天长假。您希望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是除夕(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二放假,还是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12月8日《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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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民意当肯定
有关部门之所以广征民意,显然与去年将“除夕假”从春节长假中除去引发批评有关。上班族如果不能请除夕假的话,恐怕都赶不上家乡父母准备的年夜饭了,这显然给人心头一冷的感觉。
相反,除夕假日法定的好处显而易见,人们就会有充裕的时间,离乡的人们好回家,家近的人好回家准备年夜团圆饭,且在企业工作的员工能得到加倍加班工资,以适当安慰不能回家过年的惆怅心灵。
除夕在中国人心中的重要位置,不言而喻。与其让一些“人性化”的单位和部门“偷偷摸摸”地私自放假,倒不如干脆从除夕开始放假,让人们在这一温馨的日子里享受假日的快乐。
假日办应该考虑民族的情感,现在,相关部门开展网上调查,显然是意识到了2014年的春节假安排不尽科学。
虽然再次征询民意有多此一举之嫌,但这种注意倾听民声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相信除夕放假问题会迎来一个转机。(董平)
反对
令必行 禁必止
去年底,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谈到除夕不再是法定假日时,表示:这体现了两个层面的含义:首先是回归传统,“2007年以前,春节假期都是从初一开始,而老百姓所说的过年也是从初一到正月十五。”其次,从各单位实际放假的情况来看,如果从初一开始放,很多单位其实从大年三十下午开始就放假了,员工该买年货的买年货,该赶火车的赶火车,单位通常不会那么刻板,“在这种放假模式下,除夕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隐性’福利。但如果把春节长假从除夕开始放,那么这种‘隐性’福利将消失。”
但笔者对其除夕放假成为“隐性”福利的看法不敢苟同。如果假期可以有“隐性”,那么,国务院发布的假期安排又有何用?如果鼓励各地采用“隐性”的方法来安排有分歧的假期,那将可能造成各自为政,自作主张,形成新的混乱。况且,国务院作为行政机关的最高领导所作出的决定必须令必行,禁必止,怎能允许有所谓的“隐性”存在呢?(胡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