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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湖北随州县级市广水市人民法院超编严重,法院只有146个中央政法编制,但现有在岗人员约267人,超编100多人。长期人员超编,法院法官岗位却严重人员不足,法官数量和素质堪忧,法院的管理亦呈现多种乱象。目前,有审判资格的只有80多人。对于这种管理乱象,且听网友们如何评说:
法院如何变成官二代就业基地
法院本应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只有自身达到无私、干净、正派、端庄,才可能做到公正,才有公信可言。法院乱成这样,几成地方权贵势力的后花园,吃闲饭的多,而法官岗位力量严重不足;一某市委领导的女儿连最简单的司法文书都不会写,竟能当上副庭长……来这种法院求公道,谁敢信它?
我认为,大范围的社会法治不彰,人治盛行,导致司法机关沦为权力消费品。司法要想腰板硬,必须摆脱目前这种受制于行政权力的尴尬境地,特别是要去除行政化,按照司法固有的体制、模式行事。只有实行彻底的司法改革,让司法的归司法,而不再受制于权力的吆喝,司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法院才能真正成为法院,而不会再出现“官二代与社会关系就业基地”这种笑话。
当然,人事腐败、司法职能走偏等问题,不能只在一些地方解决,或者说不是地方能够完全解决的,而更需顶层设计有更多更大的作为。像广水市法院这种情况,不妨当成典型、试点,通过顶层设计、上层发力、社会监督,啃一啃“清退不了”、“不得罪人”这些硬骨头,为践行依法治国、司法改革提供一些标本,如何?(马涤明)
“法院超编百余人”,倒逼用人体制改革
大量超编人员应当及时妥善“清理”,而如此“病态”用人体制背后存在的“黑幕”,更是亟待公平正义的阳光来“打破”。当一个单位内部出现严重超编之后,在现有用人编制框架下,直接导致单位内部无法吸纳更多的“新鲜血液”,而且,用人状况的“臃肿”,往往容易出现人浮于事的尴尬情形,既导致财政开支的大量浪费,也无法在单位内部营造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通常情况下,“超编人员”基本上都是形形色色的“关系户”,这种人一旦多了起来,势必无法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而面对当下不少单位存在超编问题的现实情形,也意味着“用人腐败”的问题在很多地区仍然需要铲除。当然,一味强行对超编人员进行“清理”也绝非妥善之选,应当通过建立完善的用人考评体系,切实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真正构筑“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氛围,即便有的干部属于“公务员”,也不能放松自身要求,或者说,有的人虽然属于“临时工”,但同样应当委以重任。
总之,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大形势下,公众期待用人体制能够逐步正轨完善,真正督促每一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有如履薄冰的自觉意识。既要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倾向,更要防范一些公职人员“吃老本”的不良现象,真正通过体制的完善激发每一位公职人员的潜能与闯劲……(周歌)
146个编制塞267人别再清退了之
对于广水法院的超编问题,毫无疑问,必须依法清退所有超编人员,不管是什么渠道进来的超编人员,也不论有什么后台、关系。但是,又不能像过去很多党政机关清理超编干部那样,只是清退了之,还必须追回超编干部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吃空饷”的超编干部,必须向他们追回“吃空饷”期间领取的全部工资、福利等收入。
其次,追究责任,严惩在干部超编问题上存在徇私、渎职、过失等责任的官员,对他们不能轻饶。一个基层法院超编了121人,其中大多数超编超配干部是有后台、有关系的人,那么就必须追究安排超编人员进入广水法院的当地官员和上级主要领导的责任,要依法依规对他们给予处分。对于在超编问题上涉及徇私枉法、渎职等行为的官员,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将他们绳之以法。
再者,要解决广水法院只剩下80多人能干事的问题,还应补充编制,保障法院的正常运转。(何勇)
法院超编100多人要靠“法”清理
超编100多人,换言之,这些人多是在“吃空饷”,都是在“吸”纳税人的钱,理应早进行清理,可事实上,十多年来,广水法院历任院长都没有真正对超编人员进行清理。为什么?因为“这些人都有官方背景,没有领导愿去干得罪人的事情”。院长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为了自己的私利,自然不会真去清理,说不定,自己的子女也在清理之列。
法院超编100多人,这是无法容忍的,必须得到清理,然而,靠什么清理?显然不能靠法院自查自纠,也不能靠“自私”的法院院长,必须要靠法律来清理。一方面要及时晒一晒究竟是哪些人在超编;另一方面更要晒出这些超编人员的“关系网”,“暴晒”之后,然后依法处理,将超编人员彻底清理出法院。(郭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