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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体现生命权平等
现在的养老制度分层非常明显。有的一家人受多种制度管辖:有的享受公务员的养老保障,有的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待,农民身份的属新农保,市民身份的领城居保。各类保障水平差别较大,尤其农保,仅有个意思而已。从某种意义上讲,怎样养老是个生命权问题。同是一家人,养老保险三六九等,让人感到生命权不平等。
从社会发展看,分层性养老向统一模式并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解之题。养老并轨迈出这一步,社会平等就前进了一大步,其影响力不容低估。统计显示,在全国约1010万名城乡贫困老人中,农村就占860万人,年老农民的贫困发生率是城镇的3倍以上。城镇老人的人均收入是农村老人的4.7倍。在城市领取退休金的人群大概占86.8%,而农村则仅占18.7%。要实现更高层次的养老平等,还需要“蹄疾而步稳”,在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加快“待遇支付”城乡并轨的脚步。(张全林)
疑问:会否形成新的不公
养老双轨制,除了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公务员的自由流动。公务员想跳槽到企业,原有的养老金无法切入到企业的养老体制中,制约了公务员的跳槽冲动。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双轨制的隔墙被打通,公众对公平的诉求得以实现,公务员的流动和选择也将顺畅多了。
但从五个同步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新的问题。比如,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会不会形成新的不公平,职业年金的计算和缴纳,会不会成为双轨制破除后对公务员的补偿寄给方式?完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会不会大幅上涨,会不会出台新的公务员工资规范?待遇调整机制,会是什么新的模式?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地区差别问题如何面对等。如何处理和应对打破养老金双轨制后的新矛盾,需要政策善解人意,也需要施政部门有前瞻眼光,以避免制造或出现新的不公。(卞广春)
剖析:只是社会平权之始
可以看到方案中妥协的影子。原本企业职工希望能享受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样的高质量养老待遇,也就是提高保障的质量。方案却参照企业这个落后的“起跑线”,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拉了回来,这算是对民众诉求的一个妥协。同时,为了照顾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很可能会通过加薪或另设“炉灶”的办法,换取他们对改革的支持。毫无疑问,双方的博弈才刚刚开始,到底是又一次摸石头过河,还是板上钉钉的制度改革,得根据此后的实力消长判断。
改革,既有动力,也有阻力。目前来看,民众得到了平权的名,但很可能需要付出延迟退休的代价,而这正是此前普遍反对的。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基础保障,不是损前者的“有余”补后者的“不足”,而是提高企业的保障质量,让其追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标准,这样的改革才能先人一步。社会平权应该参考更高的标准,而不是低的那一个。(赵查理)
建议:此时涨工资不妥
没想到在养老金并轨即将打破养老制度不公平的时候,工资却开始“出轨”了。
基层公务员2000元的工资少不少?按照目前物价来说,确实也不高。但是,如果将养老金并轨当成公务员普涨工资的理由,显然不够充分。首先,2000元工资并不是实际收入。2013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就推行了公职单位的绩效工资。也就是说,除了每月打到工资卡上的2000元左右的这个工资之外,到了年底的时候,还会有一笔绩效工资。第二,2000元工资群体不止公务员。如果说非要涨工资,希望看到的不是按照群体的划分,不能只给公务员普涨工资,而应该是给收入低于2000元的群体涨工资。涨工资是为了解决人们的实际困难,这个人们应该包含所有群体,而不能仅仅是公务员。
说白了,养老还未“并轨”,工资就要“出轨”了?这有些任性了。(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