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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驾照 呵护还是越权
//www.workercn.cn2015-04-13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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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好事做过了头

  出台学生自行车驾考制度可以,但必须要遵守一条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这一制度只能由学校以培训考核的形式鼓励适龄学生自主参与,不得搞强制,更不得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毕竟,从目前的法律条文看,并没有规定骑自行车一定要考取相应的驾照,只要年满12周岁,学生就有权骑车上路,谁也无权阻止和剥夺。

  可现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为了保护中小学的安全,竟然推出了强制味十足的“学生自行车驾考制度”,学生要骑车,就必须先考驾照,考不上就不允许骑车,谁偷骑就处罚谁,这明显越权、越位,属于典型的好事做过了头,与法制精神背道而驰。应该好好给这些政府部门和学校的负责人普一普法,让他们懂得“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一最简单的道理。(吴应海)

  理解

  善意与权界问题

  据统计,2013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中,中小学生各占一成以上。车辆肇事或是主要原因,但学生安全意识也需要加强。特别是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骑车、走路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不容忽视。

  如今,一些地区和学校不但关心学生交通安全,而且拿出看得见的措施来,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自行车驾照”,对这种责任意识,我们应点赞。

  至于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自行车驾照”规定是否涉及到“于法无据”的问题,我认为,既属于学校和老师教育学生范畴内的问题,且出发点是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大可不必上升到“法”的高度。没有必要搞得太“正规”,只要让学生懂得安全骑车,教育其养成良好习惯,就达到目的了。(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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