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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名为《任性的领导讲话》视频引发网友热转,视频中一位自称“任长春”的领导语出惊人,“国家规定是狗屁”、“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对此,古交市委宣传部回应称,网络视频的情况是存在的,据相关部门从当事人处了解,视频是去年4月30日拍摄的,任长春开会时“带点情绪”,目前古交市相关部门已经在对此事进行调查。(5月11日《法制晚报》)
官员任性岂止是“带点情绪”
类似党员、干部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任长春不是第一个。值得玩味的是,有关部门在解释任长春之所以任性时称其开会时“带点情绪”。在我看来,如此回应太过轻飘。诚然,工作中难免偶尔带点情绪,但党员干部极具组织性、严肃性的身份,决定了其在工作中甚至生活中必须保持相当理性。
任性地放纵情绪,首先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不强使然。从党纪层面讲,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从法制层面讲,“国家规定”(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由不得个体搞特殊。任长春作为一名干部,即便对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有不同意见,也必须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再经过相关程序提出,而非自行其是,信口乱言“国家规定是狗屁”。尤其是在职工大会这种正式公共场合,如此言论不仅有损其个人形象,对组织形象、政府形象也是一种伤害。
放纵情绪也是放纵权力的折射。“有权不可任性”,任长春的任性正是因为其有权力。“谁提意见开除谁,谁要工资谁滚蛋”“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试想,若任长春不是单位“一把手”,他还敢如此霸道吗?因此,从本质上讲,干部妄言“国家规定是狗屁”,与其说是情绪使然,不如说是官老爷思想作怪。(邓子庆)
官员的“狂语”指向了怎样的尴尬现实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笔者特意在网上搜索并仔细观看了这个视频,视频中该领导的那一长串训诫式话语,早已在这泼辣的语气中将权力的狂妄与暴戾直白地透露了出来。
公众无法理解的是,国家规定为什么到了这位领导这儿就成了一纸虚无?是国家层面的规定太过轻佻和随意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真实的情形或许是,这位官员早已习惯了在自我的权力谱系中去指挥和更改国家的相关规定,以至于当有人拿着国家规定去和他“理论”时,他才会在权力不被尊重的切身之感中道出那些让人“啼笑皆非”的狂妄之语。此外,或许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那便是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当国家的诸多规定在这里不被执行时,这位官员也并没有因此而承担什么责任。
而更可怕的还在于,在这位官员“发飙式”的训诫过程中及其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其“受训”对象并没有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对这样的言辞表现出应有的反对,取而代之的反倒是一致的沉默。这要么说明在以“发飙”官员为“老大”的权力生态里,这里的所有人都已经习惯并承认了这样的权力运行;要么说明这位官员所掌握的“生杀大权”实在太大,大得足以让那些心存反对之心的人,都害怕“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谁提意见开除谁”的警告会在自己身上得到应验。
视频中还有一个细节让人胆颤心惊。这位官员说他自己就是搞法律的,他知道法律是个啥,但他就是不要它。这赤裸的话语,与其说这是他对自己手中的权力太过自信,倒不如说他是在借权力这个砝码向法律的权威发出挑战。而这知法但不守法,知法却故意僭越法律底线的行为,更是从另一个侧面再次论证了权力“脱缰”的可怕。
权力的不受监督与控制,是这件事得以发生的根源所在。试想,如果一个缜密的监管体系能让人从内心深处升腾起对法律和制度的敬畏的话,那么,再狂妄的权力恐怕也没有任何施展之地。如何从制度和监督的漏洞出发,将权力约束在制度的笼子里,这恐怕才是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最大思考。(张剑)
大骂“国家规定是狗屁”,去年为何没上网?
身为古交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的“任长春”竟然说出了“国家规定是狗屁,我任长春就不执行。你们把这个话记着,国家规定就是狗屁。”“谁提意见开除谁,谁要工资谁滚蛋。”“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他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说出这种无法无天的话来,真是大言不惭,胆大包天。
有人也许会怀疑,这事是真的吗?毋庸置疑,古交市宣传部证实视频拍摄情况属实,视频是去年4月30日拍摄的,任长春开会时“带点情绪”。那么,大家就要问了,去年拍摄的视频,为何当时没有上网,今天才披露呢?做个大胆的猜测:也许是有职工拍下视频当证据,假如领导解决了诉求,视频就没有用处了;领导没有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才把视频发出来,目的就是要搬倒嚣张的领导。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官员,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当成敝屣来对待。以“土皇上”自居,说话办事,那就是“黑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群众敢怒不敢言。其实,有些人手里就有这些“一霸手”的录音、录像,关键的问题是,有录音、录像的当事人还没有下决心和那些“一霸手”拼个鱼死网破。害怕扳不倒腐败的“一霸手”,反而惹火烧身,得不偿失。
我们反腐败不能“等客”,而是应该“访客”,深入群众当中搜集腐败的线索。可以采取电话、信箱、微信、微博等举报形式,让群众提供腐败线索。尤其是要让那些有录音、录像的当事人把证据上缴纪委,让那些无视法律法规,漠视群众利益的“南郭先生”无法滥竽充数,不能继续“潜伏”下去。(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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