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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狗令”何以30年后卷土重来
//www.workercn.cn2015-08-27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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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网友称: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发出“杀狗令”,野犬、烈性犬、大型犬、非防疫犬就要遭到全面强制捕杀了!只拴养,不防疫的也要强制捕杀,捕杀费用由养犬人承担。清江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说,今年来已发生多起野犬咬人事件,野犬、烈性犬、大型犬、非防疫犬等给辖区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为了群众安全着想,这项工作每年都会开展,接下来将会在各村进行。”这种粗暴的管理模式,在30年前曾经出现过。那个时候,“杀狗令”是全国性的,各地都掀起了一场杀狗潮。

  反对

  简单粗暴太血腥

  由于养狗乱象出现,给人类带来了危害。合理控狗到了迫切的时候,报道中提到的这个镇,关注养狗乱象的做法值得点赞。但是,这也走了一个极端,“杀狗令”是简单粗暴的,虽然是积极作为,却是积极之下的乱作为。从新闻提供的照片来看,“杀狗令”十分血腥。

  30年前“杀狗令”是全国性的,不过当时的情况有点特殊。一方面,当时疫苗不多。另一方面,当时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狗,而且是好多只,生活困难没钱给狗注射疫苗。当时的杀狗是一场无奈的行动。

  30年后,这样的“杀狗令”何以卷土重来?这说明简单粗暴的工作模式依然成了没有进化的阑尾。达到目标的办法很多,我们不能为了目标不择手段。别把“合理控狗”演变成一场大屠杀。

  郭元鹏

  理解

  不能过度强调一方

  “杀狗令”,听上去很冷酷,但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任何地方的政府都不可能视民怨于不顾,而不加平衡地只满足一部分人的权利。因为这些狗的主人已经明知故犯地违反了相关规定,况且有些狗早已成了具有攻击性的流浪狗。在这种情况下的强制捕杀,其实更多体现的是对他人人身安全的保护。例如被称为澳大利亚“国家象征”的袋鼠,对环境已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澳大利亚2007年射杀了3200只袋鼠,以找回人与袋鼠之间的平衡,而且这种射杀每隔几年就会来一次。

  要解决狗与人之间产生的危机,首先要靠相关部门长期不懈的依法管理;二是要靠养狗者意识的提高;三是那些小动物保护组织,应当客观平衡地看待人与狗的权利问题,任何一项权利的过度强调,都可能会走向不和谐的极端。

  马进彪

  质疑

  狗患人为与狗何干

  整治狗患既需对症下药,也需人性化操作,更要兼顾公众的感受。街头的野狗流离失所是谁之过?若不是那些不负责任的养狗者,半路把它们抛弃,家狗怎会变成野狗?那些没被拴养和防疫的犬只,是它们愿意那样吗?还不是那些狗主人没有尽到监护和防疫责任所致,怎能让狗替他们受过?如果不对那些不负责任的狗主人严厉问责并课以重罚,狗患问题就难以根治。

  同时,治理狗患再有狠劲,也不能与野蛮划等号。因为除了捕杀,还有收容、转养、罚款并责令狗主人对其拴养、防疫等工作可做。干吗非让狗付出生命代价?这种暴力加残忍的手段,让人看到执法部门的武断和不人性,更挑战着文明社会的底线,严重灼伤了公众的眼球,是到了该纠正的时候。

  王恩亮

  析因

  以杀代管开错药方

  手段看起来虽然“铁血”,实则开错了药方。

  首先这不是长效机制。不对养狗者规范约束,这一手段未必能减少犬只数量,只要风头一松,就会有人重新开始养狗,而且,因为要相应的狗主人承担捕杀、免疫费用,还可能使一些不负责任的人把狗提前遗弃,导致野狗增多,防控成本增加。

  其次是成本不低,虽然捕杀等费用由养犬人承担,但一方面野狗无主,费用要由财政出,另外,捕杀工作组由居委会、派出所、工商、卫生、畜牧等抽调人员组成,声势浩大也就意味着人力物力投入不菲,成本同样不可小觑。与此同时,还有个参与部门的工作会否受到影响,尤其派出所参与其中,会否弱化治安管理,是值得怀疑的。

  还是应该从养狗者身上下工夫。

  毛忠斌

  三 言 两 语

  我不知道养狗对不对,我只知道小区的路上,马路的便道上,公园的路上,到处都是狗屎,走路要低头走,一不小心就会踩一脚,太恶心了。——孙倩

  爱狗人士快去买狗。——王影

  这年月,走到路上遇到狗,咬人不说,还得给狗让路,是该清理清理了。—— 林美雪

  都是主人惹的祸。好可怜的狗狗。——黄勇

  最近一年,街上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并且大狗都不拴养。前段时间又听说狗咬死人,害得我上街没车都不敢去。也要对大型犬并且不打疫苗的实行杀狗令才行。——马洋洋

  杀狗之前能不能先把人的素质提高,人犯的错误为什么要让狗用生命去承担。我家养狗,所有疫苗都按时打了,我不拴养狗因为我家有院子,但我也不会让它跑出去。——李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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