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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对了人就能随意打吗
高高兴兴参加满月宴,在路边等人时却被办案民警当成了嫌疑人;对方出示警官证并要求其上车时,眉县的刘师傅以为遭遇抢劫而拒绝,没想到遭“误打”而鼻骨骨折。当警方发现抓错了人,放刘师傅走时竟说“你把我们的事耽误了”。
一句“你把我们的事耽误了”,暴露出当事警察的无耻逻辑。所谓“办案民警抓错人了”,同样潜藏流氓逻辑,难道抓对了人就可以左一拳、又一拳地打?身为执法者,民警更应该守法才对,却随意打人,怎么能给公众安全感?更不可思议的是,民警打人后竟若无其事,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直到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才表示愿意赔礼道歉,才承诺全额承担医药费,诚意何在?
据律师称,如果无法确认当事人涉嫌犯罪就采取强制措施,民警就有滥用权力的嫌疑。依我看,打人民警更像是寻衅滋事,这样的人不拘留拘留谁?如果违法成本过低,他们怎么能长记性?
好吃烧烤也别干扰执法
近日,东城城管部门联合工商、治安、食药监等部门,对天坛医院西门周边、十一中分校、金鱼池中街北口南侧等地的露天烧烤、无照经营开展集中整治。然而,一些偏好烧烤的市民不愿配合,有食客说,“我们就这点爱好,就喜欢吃这口,真××闲的”。
好这口是个人权利,但不能因为好这口就无视舌尖安全,更不能因此干扰执法。且不说露天烧烤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烟气污染环境,既然北京有规定,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不得露天烧烤,禁止在室外制售凉菜,餐饮企业和摊主就应该遵守。说到食客,同样有配合执法的义务,如果只图口舌之快,甚至辱骂执法者,就显得自私了。对此,执法人员不妨多些耐心,好言劝服。对于违规经营露天烧烤且不听劝阻者,也当严格执法。
我们常说要疏堵结合,对于好这口儿的食客,餐饮企业何不改为室内烧烤?既卫生,又环保,还符合规定,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