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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论
//www.workercn.cn2014-10-16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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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制虚假诉讼当用重典

  为获取巨额拆迁补偿款,中山一家房地产公司与任长明恶意串通,虚构商品房买卖合同,伪造证据,通过虚假诉讼形式达到非法占有涉案商铺的目的,侵害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房地产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对任长明处以罚款5万元。(《广州日报》)从虚假诉讼的现状看,依法加强对虚假诉讼行为的责任追究,加重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势在必行。当然,治本之策是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的预防体系。譬如,对虚假诉讼高发案件实行立案特别审查制度,以及设立诉讼通报制度等,如果发现案件涉及第三人或诉讼参加人可能损害其他权益主体或案外人的利益时,应将案情通报给利益相关人。(刘英团)

  以长相定工资涉嫌歧视

  令东莞南城第一国际汇一城近百清洁工不解的是,“长相”竟成为决定工资高低的标准之一。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则为1650元,而两者工作量几乎差不多。东莞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队长何柱坚表示,这种行为属于明显的“就业歧视”。(《南方都市报》)宽容相貌、尊重人格,是一个社会进入文明形态的重要标志。但以貌取人,却是一个很有市场的劣根性。以长相定工资凸显法律的短板需要补齐,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外,如果用人单位把相貌等作为就业的必要条件,作为劳动报酬的依据,从而使就业者不能平等就业,就是就业的严重歧视,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让相貌歧视的用人单位付出代价,唯此才能保证就业平等社会公平正义。(左崇年)

  十万斤假种子有何黑幕

  当下,正值秋种时节,有群众举报,河南省唐河县种业市场套牌、套包、制假现象严重。记者在实地采访时发现,十万斤假种子藏身于某国有种子站。该站拒不配合,门前的一把普通门锁,挡住了当地多个执法部门。(《北京青年报》)种子质量关乎农业丰歉、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稳定,这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大事。希望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这起假种子案件,一方面要对制售假劣种子违法分子严加打击,震慑犯罪,切实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子”;另一方面也要对假种子的“保护伞”一查到底,并严肃追究责任。(王军)

  犯罪嫌疑人不必强调出身

  当秦明(化名)被抓时,他已经偷了100多件东西,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一盒茶叶。此时,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光环,沦为一名铁窗内痛苦悔恨的阶下囚。出身寒门只能说明秦明的家境不好,并不能以此来为偷窃行为开脱,真正促使他走上偷窃道路的是他性格的缺失。有些时候,我们会过分在意涉事人的身份却忽略了事实的本身。习惯于用标签化思维来对事件进行评判,往往使得对问题的看法产生偏颇。身份和出身如何常常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法律面前讲究的是人人平等。强调犯罪嫌疑人的出身非但不能给其减免罪行,反而会使其背上更沉重的负担。(施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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