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快笔
谌尘
//www.workercn.cn2015-01-21来源: 京华时报分享到: | 更多 |
超额退赃案件处理要有下文
主动退赃400万,法院判决只认定4万元受贿,余下396万元由暂扣机关(检察院)依法处理。广东东莞长安镇新安社区居委会主任邓某涉嫌受贿一案昨天引发热议。
有人怀疑这笔巨款的来头,质疑为何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有人揣测其去处,认为可能是侦办部门“分了”或者“退给人家”。据了解,所谓“依法处理”指查清这笔钱是否存在问题,再由相关职能部门做进一步处理。不过,“依法处理”能否解除围观者的疑虑,有赖于处理结果能否公开,不留尾巴。
5年前,广东佛山一干部退赃230万,法院认定贪腐82万余元。检方称,余款147万余元系违纪所得,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去年8月,深圳一街道干部主动退赃90万元,法院只认定受贿不到50万元,多退欠款被返还。这两起案件都引起了舆论质疑,但都没有下文。
超额退赃案件一直备受关注,相关部门不但要依法处理,更应该公开透明。
女教师交警队被打调查不能成罗生门
苏州大学一女教师在交警中队被打断鼻梁。照片上网后,交警部门回应称其拍桌子骂人被打。女教师不认可,要求调监控录像对质,交警队却称监控坏了,难免给人心虚之感。
目前,警务督察部门介入调查。即便监控坏了,事件也不应成为罗生门。按交警部门说法,胡某当时在调解交通事故,那么,事故的双方人员应可做见证。女教师在交警队被打已是丑闻,倘若调查不公只会制造又一桩丑闻。打人事件发生在交警队,调查部门是警务督察部门,能否做到公开公正,大家都睁眼看着呢。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