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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打与正常管教分界线应在哪里
日前有网友爆料,福建霞浦县一名7岁女童长期遭父母虐打,还被用狗链控制。在警方调查之后,孩子又遭毒打。霞浦警方表示,经查涉案父母确实打了小女童,但属于正常管教范围,拴女童的是皮包带。
到底是“虐打”还是“正常管教”,网友和警方各执一词。邻居和网友判断“虐打”,证据是女童头缠纱布、表情木然;警方说是正常管教,因为女童母亲身患侏儒症、孤僻无业、不拴无法管教。舆论喧嚣,僵持不下,关于“正常管教”,有没有一个相对清晰、明确的标准?
是否受伤是一个标准。但该事件中,警方传达的几乎全是家属的解释,有没有带女童到医院做检查不得而知,自然难以服众。那么,是不是如果不造成伤残,无论父母怎么殴打、拘束都算“正常管教”呢?显然不能这么说,但法律的边界似乎并不清晰。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光靠街坊邻居热心举报不够,更需要警方、民政等部门有效作为,需要法律给“正常管教”划出明确的界限。
小学全科教师要融会忌偏废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等高校今秋起试点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其中小全科指语数外,大全科还包括音体美等。据了解,江苏已有小学起用全科教师,推行“包班制”模式。
全科教师之全,不仅指能讲授更多科目,更大的意义在于不同科目之间的融会贯通。学字辨数,吟诗作画,对知识、技艺浑然一体的学习应用,符合低年级小学生的心智特点,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全科教师带来的将是一种新的课堂体验,教师的“创作”空间很大。这与一些农村小学因教师◇乏而被迫实行包班制有本质区别。
从家长角度看,全科教师带来两种担心:一是教师讲多门课能否保证质量?二是各科融会如何均衡不偏废?从教师角度看,一个班动辄四五十个学生,既当班主任又要承担三五门课程,工作量会不会太大?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在小学实践中探索、改进,师范院校在培养教师阶段就应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