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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虎:普通人之善是社会道德的地基
//www.workercn.cn2014-10-29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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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太原铁路局房建段大同方园物业公司内,一名满含热泪的老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一名身穿工服的青年手中。青年名叫常勇,12年前在一次车祸中救过老人的儿子刘二东。常勇还曾捡到35万元现金物归原主、把轻生女子送到医院等。(本报昨日8版报道)

  “无私助人,品德高尚”,老人送给常勇的这八个字,可谓贴切。背起严重车祸伤者赶往医院不留姓名默默离开,捡到35万元现金归还失主婉拒酬谢,挽救陌生轻生女子生命只不过是“其实也没什么”,这不是无私,又是什么?这些善行善举的背后,又见常勇品德之灼灼光华。这是常勇的修行。

  屡次帮助他人,常勇已然将乐于助人当做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性助人,显然,既不是法定义务,也不是因功利考量,不过是常勇内心涌动的道德要求而已。这种完全发乎内心的道德感,是极其纯粹的,它无关出身,无关财富,也无关权柄。富人与寒士,强者与弱者,大人物与小人物,皆可为之。作为一名普通管道工的常勇,屡屡做出善举,即是明证。但现实又往往是,坐而论道者多,起而行之者少。绝大多数人,或囿于私心,或惮于风险,或在释法说理的纸面推演中,在明哲保身与他人的困局与危险之间,划出一道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做了冷漠麻木的看客,或做了从中渔利的小丑。此般斑驳背景墙下,专注行善好多年的常勇,愈发高大。

  当然,是否行善,是否见义勇为,基于人性的极其复杂,或不能做过多苛责。一个人,或是因为机缘,或是因为个体经验,或是因为彼时心情,都有可能影响其道德行为的发生。而我们也没有必要指摘他人袖手旁观,毕竟,道德属于自治范畴,厚责于人,有可能形成对道德的伤害,或是陷入对道德的偏执。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社会,乐于助人越多,肯定越好;人人冷漠,往往不是一个好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一个良好社会,我们需要更多像常勇一样的好人,而不是冷漠的旁观者。虽然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常勇不计回报,多年做好事儿坚持不辍,就是一个良好社会的象征。而他的意义或许还在于,他就在我们身边,就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人。与被高调授勋的道德偶像相比,他普通,接地气,更有烟火味儿,也更有感召效能。

  很难承认,一个与你远隔千里、几无交集的道德人物与道德行为,到底能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多少激励,他带给我们的,往往是一时的情感抽搐与比较廉价的眼泪而已。能够增益我们道德生活的,只有我们周遭的道德环境,所谓“社区道德”“共同体道德”,只有我们身边诸多像常勇一样的好人。唯有身处这种能看得见、摸得着的道德场域,耳濡目染,我们才能将一时的情绪波动,真正转化为真正的道德行动力,也才能建立起一个良好社会。

  好人常勇,他卑微但不卑贱,他贫穷但不贫乏,他普通却又不平凡。在一个习惯了英雄叙事、精英叙事的社会,底层草根的嘉言懿行,尤须挖掘。因为普通人,才是托起一个良好社会道德建设的坚实根基。他们是管道工,他们是保洁员,他们是小区门口的看门大爷,他们是背着蛇皮袋来都市讨生活的乡下青年。人世间最美好的事儿往往就发生他们身上,而希望,或许也就在他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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