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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毋庸置疑,但不等于可以无视英雄义举
尿崩症、右眼失明、全身多处骨折……这是一个年仅15岁的男孩,每天醒来都必须要面对的现实。
8个月前,他还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帮妈妈分担家务、替同学带些饭菜。因为一场车祸、一次舍己救人,现在的他,却只能躺在病床上,连病房的天花板都看不太清了。
有多少人在面对疾驰而来的汽车时,能下意识先想到别人的安危?有多少人在面对生死一瞬的抉择时,能真的舍己为人?又有多少人,在救人之后,自己可能再也无法恢复到过去的健康时,还能坚定地说一句“我不后悔”?
张鑫垚,他都做到了。
但是,他却不能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因为还不是个成年人;因为担心一旦宣传报道了,就是在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会带来误导;甚至因为,担心一旦开了先例,过去的“旧账”会被翻出来重提。
诚然,不提倡、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毋庸置疑。一些担忧可以理解。“见义勇为”称号认定上的制度问题,也暂且不去讨论。但这不等于可以无视已经发生的英雄义举,更不能以不鼓励不提倡为借口而不作为。当下最迫切的是,不管是不是未成年人,对于张鑫垚的救助,都不该缺席,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戏码再次上演。
《礼记》有云:“德者,得也。”高尚的行为,勇敢的品质,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怀。
从车祸发生至今已经7个多月了,其间也有一些救助:一万元,是肇事方垫付的医疗费;还有一万元,是区政府特批的救助金。两万元,对于医疗费、护理费等大笔支出,对于小英雄的将来,显然杯水车薪。在此,我们呼吁社会上的好心人和相关机构,为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除了物质方面的支援,他的心理可能也需要一些专业的疏导和安慰,这对他今后的生活尤为必要。
另外,车祸带来的后遗症给小英雄的未来蒙上一层阴影。家人不能陪他一直走下去,有没有一种长效机制,能够帮帮这个孩子,让他15岁时的一次见义勇为,不会成为漫漫人生路上的沉重负担?
我们希望,因为社会救助有效、慈善帮扶到位,多年之后,当张鑫垚讲起自己当年的救人义举时,还会笑着说“我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