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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湖南省新邵县基层纪检委员杨斐,由于频遭电话恐吓,已穿防弹衣一个多月。此前,杨斐曾向新邵县纪委实名举报上级领导。邵阳市、新邵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对被举报人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12月16日新京报网)。
看到这一消息,既为杨斐因实名举报上级领导频遭恐吓穿防弹衣而心有余悸,又敬佩他的勇气和胆量,更为被举报人违纪问题立案查处感到欣慰。近几年来,随着网络举报的开通,人们对腐败现象的举报更加方便、快捷,但出于传统观念和害怕打击报复等多种因素的考虑,许多举报人采用匿名举报方式。虽然匿名举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却给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如果更多的举报者能够像杨斐一样署实名,调查取证就能少走些“弯路”,进一步提高举报效率。
前一段时间,江苏淮安警察高建超网络实名举报该市公安局清浦区分局局长曹兴龙公车私用等问题,三天后曹兴龙就被停职。相比之下,杨斐实名举报后一个多月,被举报人的违纪问题才得以立案,似乎有些迟,但毕竟有了结果。
一直以来,实名举报为人们所避讳。原因很简单,实名举报者不仅承担高风险,弄不好自己还会涉嫌诬告,搞得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甚至容易为一些朋友所不耻,被视为“另类”。所以,不少人即使富有正义感又了解掌握犯罪或腐败线索,也往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举报也采取匿名。
鼓励实名举报,就要为实名举报者撑腰,而且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体现在制度上,反映在行动上。一些党政文件都对保护实名举报作出了详细规定,但现实中,一些案件却不乏跑风漏气、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现象时有发生。高建超实名举报局长,现在工作未受到影响,但将来呢?这不仅要从制度上保证,而且还从行动上落实,确保其合法利益毫发无损,而不是一接受采访,就被领导叫去谈话“不要对外多说”。今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给实名举报者吃了颗“定心丸”,不仅进行风险评估,而且还制订保护预案。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规定的落实,以后会有更多“高建超”、“杨斐”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