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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受贿一案日前在广州中院开庭,他被指在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副局长、政委等职务期间,涉嫌受贿共计197万余元人民币、61万港元、2万美元。其“朋友圈”中有不少东莞酒店、夜总会的老板,有些人在业内还身份显赫。(《新快报》5月20日)
近20年来,东莞涉黄产业发展迅猛,甚至该市获得“性都”的恶名,这不能不说与当地公权力的“保护伞”有密切关联。那些大大小小提供“一条龙服务”的酒店、夜总会,若是背后没有强力支撑,不可能一直有惊无险,“生意”更不可能越做越大。同理,清理涉黄产业,为东莞“正名”,关键并不在于扫黄行动是不是轰轰烈烈,根本还在于能不能真正将商业与公权力切割清楚。
根据检方指控,当地企业向邹文强行贿已然成为连续性动作,在十余年里保持着送钱习惯。而在“连续性”送钱背后,对应的则是“连续性”的保护。明白这一点,即可以部分解释那些涉黄企业何以那般猖狂,也可以解释为何警方的扫黄行动难以持久有效。讽刺的是,收取企业“保护费”的邹文强,居然还曾获得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正因为涉黄企业与“保护伞”紧紧绑在了一起,成为共同进退的利益共同体,并随时通风报信,随时提供庇护,随时兑换现实利益,才导致涉黄产业枝蔓横生、难以禁绝。
眼下,邹文强已归案,但这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邹的受审不过是掀开了东莞涉黄“保护伞”的一角,背后的水究竟有多深,仍需拭目以待。
其一,根据邹文强的供述,办案人员也对他周边的同事进行了调查,但他们都全身而退,只有他选择了积极配合并且检举揭发了他人。这表明,接受涉黄企业贿赂并提供保护的官员,并非只有邹文强一个。随着调查的深入,很可能还有更多发现。考虑到司法问责需要取证等多重因素,周期长一些并不奇怪。
其二,去年2月,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曾明确强调,要“重拳打击幕后组织者、经营者,严查失职、渎职人员,深挖保护伞”,当地警方也曾披露,整个整治行动“处理违规人员1552人”。其中有多少是经营者?又有多少是公职人员?邹文强受审,可能只是一个开端,接下来,会有更多“保护伞”被揭露出来。也惟其如此,才可以解释东莞的涉黄产业日渐坐大的原因。
东莞的某些娱乐场所之所以能一度“繁荣娼盛”,并非像有些官员所说的,源于外界的抹黑,而是在长期失序状态下,黄、毒等黑色产业的野蛮生长。这种失序,一方面固然体现在参与经营者的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甚至以色情做招牌,招摇张扬,以之作为揽客的标榜;另一方面,则在于监管部门一直以来的暧昧态度,权力与利益之间夹缠不清。
说到底,有开场子的就有看场子的,有台前的招摇秀就有幕后的保护伞。若不断然斩断权力与市场之间的利益关联,“脱黄”云云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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