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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备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冤案追责结果向公众公布,最高院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也有了最后结果。2月1日,浙江高院在海南美兰监狱宣布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陈满无罪。
从1992年底被抓至今,陈满失去自由长达23年。当年,他和许多闯荡海南的人一样,满怀热情,试图在这海南闯出一片天地。当年那些创业者有的飞黄腾达,有的失意落魄,以各种方式见证了海南特区的发展演变。而陈满不仅未能亲历时代变化,反倒蒙冤成为阶下囚,在狱中度日如年,为自身清白不断申诉。但在宣判无罪后,当海南高院相关负责人向他当庭道歉,他的回答是“没有关系”。不难理解当事人想尽快走出阴影的心情,但对司法机关来讲,却有必要向社会公开这起冤案的来龙去脉,以及再审作出无罪判决的理由。
陈满何以蒙冤入狱,此前已有不少报道。但是,媒体报道是一回事,法院公开案情和审理情况又是一回事。二者的性质和作用不能互相取代。如据此前报道,陈满案同样存在有罪推定,重口供轻物证以及刑讯逼供等问题。其表现方式甚至十分夸张,如作为本案关键证据的一把菜刀,在当年庭审时却不翼而飞。
在答记者问中,浙江高院提供了更多经再审查实的细节。例如,再审中不仅证实那把菜刀不翼而飞的事实,还从技术手段证明,被害人的多处损伤不(可)能由平头菜刀形成。法院方面还在案情描述中证实,陈满被判死缓后,海口市检察院竟以量刑过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为由,提出抗诉。此外,关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答记者问中并无明确说法,但法院方面指出,陈满的有罪供述不稳定,多次反复,乃至于当年庭审时全面翻供。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值得进一步追问。
由此可见,向社会公开平反冤假错案的详细情况,并不只是为了满足公众的好奇心。这样做,不仅是在向社会昭示正义必胜,让人们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可让人了解冤案何以产生,从中深刻反思,吸取冤案教训。
报道称,十八大以来国内纠正了20多起重大冤假错案。这些案件有些已广为人知,也有些并未展现于公众面前。不排除有的案件是因为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而采取了相对低调的处理方式。一起冤案发生的背后,必然涉及公检法等环节的疏漏、错误乃至于违纪违法的行为。如果连冤案重审、平反都害怕见光,又如何让人们相信,这起冤案得到了彻底纠正和追责?平反冤假错案不能怕公开。公开既是勇于承认错误的表现,也能助推司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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