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短视频UP主敬汉卿被一家公司告知,他的名字已被该公司注册为商标,敬汉卿本人无法再使用此名字作为平台账号名称,包括登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也会收到侵权投诉。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实则是一种“碰瓷”行为。先将网红博主的姓名或昵称抢注为商标,再恶人先告状逼迫原博主改名或高价回购商标,一通神操作后就能以几乎零成本获得不菲的利益。这个小算盘打得很精,但却属于投机取巧、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要遏制该类不正当经营行为,需要对商标注册相关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一是提高商标注册门槛,对所注册商标进行相应预审,避免跟网红博主、有一定影响力的账号重复;二是对个别公司在短时间内注册大量商标予以规范和限制,从源头遏制恶意抢注。——拾秋
现实中的商标一旦被恶意抢注,其商标权拥有者往往都会陷入两难的境地,要么另改他名,要么被迫购买已注册好的商标。而对于那些恶意抢注的人来说,此举则是一个可以低成本换回高收益的取巧生意。长此以往,商标注册市场注定会陷入混乱的局面。法律是保护商标拥有者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因此,有关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商标注册的法律法规,填补注册漏洞;同时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举报存在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人依法依规予以制裁,以有效维护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淼淼
治理网络商标恶意抢注,还需网络平台发力。《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相关平台能够在被抢注人维权时,主动向商标持有人出具粉丝数、转发量等流量数据证明,来印证被抢注的商标在注册前就已经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对于认定恶意抢注的商家侵权将会产生不少助益。另外,许多恶意抢注的商家常常以商标使用为要挟,逼迫被抢注人停止使用商标或者相应名称,否则就向被抢注人收取高昂的“侵权费”。在这个时候,如果平台能够站在正当持有人一边,发布相关声明,维护其商标合法使用权,或者为其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这样不但会使被抢注人增强正当维权的底气,也有利于遏止恶意抢注的风气。——春华
事实上,诸如域名、网红ID、名字等被抢注商标的事情早已存在,抢注者往往以此来获利,给当事人造成极大困扰。只是由于抢注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审理周期长,大部分人都被迫选择沉默或接受。此次敬汉卿站出来维权得到了众多网友支持,对广大用户也是一个提醒:要吸取教训,提升法律意识,注重商标权益的保护,及时将有关名称和网红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对企业而言更是如此,只有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的规划,才能减少被恶意抢注的机会,避免无谓的麻烦和损失。——杜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