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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友某某就职于某著名影视公司,她从一个专业影视从业人员的角度来看世界杯,认定世界杯存在某种制度性缺陷,比如,罗本到底是真摔还是假摔,如果是靠假摔赖了一个点球,墨西哥队却因此被淘汰,是否会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不择手段上位?
所有人都告诉她,这就是足球,足球比赛不像田径项目,如果运动员犯规,哪怕当时没有发现,但事后发现,也会被取消比赛成绩;足球的规则是,即使裁判吹黑哨,即使运动员真的假摔,但比赛结果不能变。这就是为什么每届世界杯都有各种冤假错案,且冤假错案已经成为世界杯的一部分。
某某立刻表示,这就是世界杯的制度性缺陷,正是这个缺陷,导致足球精神越来越远离公平,越来越接近不要脸,众目睽睽之下,身长五尺到七尺的汉子,就可以躺在地上,没一丁点不好意思,靠耍赖骗了个点球,毫无内疚,比赛结束还大大方方道歉,这就是坏制度的危害性——因为冤枉无辜没有成本或风险成本,相对收益来说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为什么不呢?
为了挽救足球让世界杯回到公正的轨道上来,某某认真建议国际足联修改比赛规则,从制度上解决不公平的根源——她的具体建议是,淘汰赛结束,一小时之内,球队有权利提出申诉,比如荷兰对墨西哥这一场,比赛结束之后一个小时内,墨西哥可以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议罗本到底是否假摔。组委会应在比赛前就组成临时法庭,法庭受理之后半小时内,由罗本本人当庭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全部答辩过程现场直播,估计这个直播的收视率比足球比赛本身更高,因为答辩赛更具悬念和刺激;如果罗本坚持是真摔,那么当场播放回放,请罗本回答看过回放以后,是否还依然坚持是真摔,如果罗本还坚持是真摔,那么由事先成立的陪审团在15分钟之内作出裁决。所有的陪审员必须不是球迷,必须连罗本是谁都不知道,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世界杯,最好和这两支球队所属的国家毫无关系,比如说美洲球队和欧洲球队发生争议,那么陪审员就应该由亚洲成员组成。
如果陪审团认定罗本为假摔,那么判定罗本向墨西哥队道歉,并且判定墨西哥队再罚荷兰队一个点球,即当初罚错您一个点球,现在让您罚回来。
她说,相信这样的制度设计,不仅让世界杯更公正,而且更刺激——因为淘汰赛结束之后, 并不立刻知道谁被淘汰,还要进行答辩赛,这让世界杯的悬疑性更强,且引入陪审团机制,不仅让比赛更公正,也更刺激,同时将大大提高收视率。因为不止是喜欢足球的人要看答辩赛,喜欢辩论的人,关心公正的人,热爱八卦的人都将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观看由球星本人到场的答辩赛直播。
我跟她说,国际足联也不是全由脑残组成,你这么完备的制度设计,你能想到,人家为啥想不到?她问为啥?我说你好好想想,对操纵比赛来说,是操纵几个裁判容易还是操纵一个陪审团容易呢?
她反问我,难道体育比赛最重要的精神不应该是公平吗? FAIR PLAY——“费尔泼赖”必须体现在每一场比赛上,即便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发生,但事后总要给一个说法吧?比如像多斯桑托斯这样的年轻人,这届世界杯,先被裁判黑掉两个球,后被裁判黑掉一场比赛,组委会应该给一个正式的说法吧?不能就这么黑不提白不提吧?我说,那您的意思是,以后每届世界杯闭幕,应由组委会发布正式的公开致歉榜,向那些被他们错判的球队球员致歉?
她说,难道不应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