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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我逻辑最混乱、心思最沉重的文章。写下这些字时,正逢父亲去世五周年,深切的怀念并不是因为家庭往事,而是我和母亲在四处开具“我父亲是我奶奶的儿子”“我是我父亲的儿子”“我是我奶奶的孙子”一系列证明,每去开一次证明,就揭开一次伤疤。
父亲是爷爷奶奶唯一的孩子,刚知天命便撒手而去。去年年底,我在路上看到某社区贴出《申领失独家庭补助》的公告,咨询相关部门后得知: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的,可以申领失独补贴。这是好事啊,钱不在于多少,在于国家和社会对老人的一份责任和抚慰。但是,接下来的各种证明,让我和母亲实在为难了。
首先,根据规定要开具我父亲是独生子女的证明。翻箱倒柜,母亲也没找到奶奶的《独生子女证》和《光荣证》,奶奶的工作单位早就被兼并重组,我们辗转询问得知,父亲出生时还没有独生子女政策,更无这些证,奶奶的档案和老同事也无处可寻。之后,我们又咨询了公安、民政、公证、街道等多个单位,还是建议原单位开具证明最有效。最后,我们只能走后门,找到奶奶退休工厂的托管单位,盖章出具了我父亲是奶奶唯一子女的证明。
本以为这就可以了,没想到居委会还要我证明:我父亲是我奶奶的儿子,我是我父亲的儿子,我是我奶奶的孙子,这岂不是太奇葩?居委会说户口簿都是分着的,没法直接证明,我和母亲表示理解,就请多年生活在一起的街坊邻居手写证明求得帮助,但居委会希望我们去公证处公证,而公证处却表示不办理此业务。居委会态度倒是一直耐心,告诉我如果老人不能自己来办理,我代办就必须证明我是我奶奶的孙子,是她的监护人,而且奶奶同意由我代办且无亲属有异议……
没辙,我又开具了爷爷的死亡证明,无其他亲属证明,再次带着邻居和单位的证明,开车载上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到养老院去,请奶奶在有关材料上歪歪扭扭签下了名字。奶奶签名时的一幕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很久没有开口说话的奶奶竟娓娓道来:“我老伴很早就去世了,就一个儿子也走了,还好有个孙子。感谢党和国家还想着我,我出院后还会帮助你们搞好街道工作。”没错,我爷爷奶奶从退休到晚年一直在为我们所在社区工作,街道办和居委会的老同志都心知肚明,一切手续都办完了,居委会主任很客气地对我说:“我经常看你的节目,也了解你家的情况,但是我们得负责。”
跑了一个多月,多家单位,你们负责了,我们“腿折”了,我锦旗都准备好了。但行不行?不知道。补贴何时发?也不知道。而与“失独补助”相应的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医疗护理补贴、大病一次性救助金等福利,我们都不敢奢望了。作为媒体人,工作中我是很理性地看待开证明的问题,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有关部门的认真态度和法律意识,但如果只是粗浅的理解且不能删繁就简,岂不就成了李克强总理的发问,“老百姓办个事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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