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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栖:漫说“乐龄”
//www.workercn.cn2015-11-30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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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旅新加坡,感慨良多,其一便是全社会敬重老人蔚然成风。在那个文明的国度里,连“老龄”、“老年”都是由“乐龄”这个词所替代,例如:“乐龄之乡”即是“老人俱乐部”,“乐龄热线”即是“老年咨询”,“乐龄之声”即是一本研究老人社会学的刊名。

  从一般的人生观念来说,一个人步入垂垂暮年,不免怕提一个“老”字,认为“老龄”、“老年”这些词意味着自己事业的终结、人生的末路。用“乐龄”一词来概括这一年龄特征,似乎比用“老龄”、“老年”更为积极,更为合理。

  视“老龄”、“老年”为“乐龄”,我认为有他人认识和自我认识两个方面——

  先说说他人认识。后生小辈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老年人,切莫认为“人老珠黄不值钱”而鄙夷甚至遗弃他们。生老病死,毕竟是一切生命,也包括人类在内的客观自然规律。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年人是强者,因为他们的智慧臻于丰富、经验趋于成熟。但是,与年富力强者相比,他们自是年岁已高而显得反应迟钝、思维退化、体力衰弱。后生小辈不能因此而视之为“社会赘疣”,相反,应该赋予更大的热情,让他们在退出社会舞台“主角”之后尚能获得更多的“乐”。譬如:双休日“陪老”一回,聊天出游;不忘父母生日,届时送上一束鲜花,敬上一杯美酒;老人偶有小恙,主动上门探视,或陪同求医;过年时给年迈的父母一些“压岁钱”;支持丧偶的老人再婚;等等。至于设立“乐龄之乡”之类的文体娱乐场所,让老人进行交流活动,享受自娱自乐,那更是政府部门的责任。

  “乐龄”的意义更多来自于老年人的自我认识。从人生的全部旅途来看,到了60岁以后,应当是进入了一个最为快乐的人生阶段。不是吗?工作的重负已经卸去或者减轻,身心无忧;子女也已立业,甚或成家,家室无忧;本人依靠养老金度日,衣食无忧,岂不“乐”哉?萧伯纳说得好:“一个人60岁以后才是真正的人生。”林语堂则提倡60岁以上者要有一种“早秋精神”,因为那是一个“翠绿与黄金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的岁月。在这一岁月里,老年人要自我调适,自我发挥,精神上多一些慰藉,心理上多一些安抚,生活上多一些乐趣,潇洒而从容地走完暮色中的归程,让自己的晚年充满欢声笑语。

  年届“乐龄”,何不乐不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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