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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者的成果反衬立法必要性
//www.workercn.cn2014-06-12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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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地大物博、民俗繁多,在今天这样一个价值、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更应该尊重他人选择,学会换位思考

  至少从表面上看来,爱狗者们在广西玉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南方都市报》6月11日报道,“玉林第一家脆皮狗肉”店的员工告诉记者,约十来天前,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商家遮挡“狗肉”等字眼。“有些爱狗人士不准吃狗肉啊,工商、食品监督和卫生局的人就说,因为有这些爱狗人士的反对,不仅要遮挡字眼,招牌也要换掉”。

  尽管上述关于官方要求屏蔽“狗肉”字眼的消息没有得到可靠确认,但玉林有关方面刻意淡化狗肉节氛围并与其撇清关系的姿态还是显而易见的。玉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曾说,所谓的“荔枝狗肉节”,确切地说,只是夏至日当地人们聚会的一种形式。

  无论使用什么样的话语去修饰,夏至吃狗肉的习俗在玉林当地拥有较长历史和广泛群众基础是不争的事实,这样一项与人无碍的民俗却被一些爱狗者形容得十分不堪,几近灭绝人性,对于当地群众而言未免有失公平。

  更何况,在反对狗肉节这样一个大的语境下,各方人士纷纷登场,或悲愤交加,或怒不可遏,但总让人觉得类似的大合唱质地不纯、杂音斑驳。比如某女星发微博“跪求取消玉林狗肉节!求求人类别吃狗”,但有网友吐槽指出,该女星丈夫所开餐厅售卖高档鱼翅。

  吃狗肉不行卖鱼翅则可,爱狗者的逻辑及成果很难说是法治的胜利以及社会的进步。这样的结果,明显是当地感觉到爱狗者云集起来抗争所带来的某种非正常压力,从而或明或暗地对狗肉节采取压制态势。但另一方面,当地爱吃狗肉的群众同样数量不少,通过遮挡“狗肉”字眼这样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又让人感到不快的方式,去试图冲淡狗肉节色彩,单方面抚平爱狗者情绪,那么吃狗肉者的憋屈又由谁来纾解?这不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的表现,而是外在粗暴干预下所作出的仓促应付之举,由此是否埋下更多矛盾的伏笔尚属未知。

  “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我国地大物博、民俗繁多,在今天这样一个价值、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更应该尊重他人选择,学会换位思考,这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和谐共处的重要准则,也是依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基本要求。

  围绕着玉林狗肉节所展开的种种风波,再度暴露出当前在动物保护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和社会文明进步,对于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从好的方面来看,能够及时并有效阻止经济利益驱动下,诸如活熊取胆、活体拔毛等一系列血淋淋的虐杀动物事件,对于法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都大有裨益。从其负面影响来看,则是一少部分动物保护人士喜好滥用道德大棒,将自己对某些动物的偏爱强加于人,动辄扣上不文明、不人道的帽子,玉林狗肉节所遭到的各种非议就充分说明这一点。

  目前,我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专门的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还缺少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通过这样一部法律不仅能给动物提供更好的保护,同时也能给动物保护行为划定界限,使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能够最大程度保证正常生活免受干扰。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深入人心,让形形色色的动物保护行为尽快走上法治轨道,已经具有相当的现实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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