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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贩枪教育亟待跟上
//www.workercn.cn2014-09-24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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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9月22日称,已批捕两起涉及包括5名在校大学生在内的走私武器、弹药入境案件(9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张某某等5人分别是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在校大学生,他们通过网络认识了枪贩李某某,在李某某许诺的高额报酬诱惑下,张某某等人按照枪贩的要求赴香港购买其指定型号的气手枪和铅弹,并根据枪贩指示,把涉案气枪进行拆解,分装在行李袋里,多次通过深圳口岸将涉案气枪铅弹带回深圳,与枪贩进行交接。

  5名大学生为了获得高额报酬竟然参与走私枪支弹药,说实在的,纯粹就是干了一件蠢事。真不知这些大学生是幼稚还是无知,怎能去做这种违法的买卖呢?要知道国家法律层面管制枪支弹药很严格,别说是那些军用、警用的“真家伙”,就是类似气枪、猎枪及具有杀伤力的各式仿真枪,亦在严格的管控范围之内。而5名大学生仅仅为了获得高额报酬就铤而走险,按照枪贩的要求赴香港购买其指定型号的气手枪和铅弹,并根据枪贩指示,把涉案气枪进行拆解,分装在行李袋里,多次通过深圳口岸将涉案气枪铅弹带回深圳,这种行为触犯法律不说,还毁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和未来前程。

  近年来,由于社会上仿真枪的玩家不断增多,市场需求也急剧增长,相关枪弹交易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不断攀升。特别是网上交易更是十分活跃。据报道,一些枪贩为了保证地下枪支弹药的运输和交易安全,大多精心挑选一些在校大学生作为培养对象,然后借大学生形象好、气质佳、目标小,不惹人瞩目等特点,让其到境外购买枪支后入境,完成枪支弹药的走私计划。尤其是提供高额回报,让一些大学生失去了警惕、迷失了方向、动了走私枪支弹药的心思。比如,携带一支气手枪支付人民币550元,携带一支长枪支付人民币1200元。正是这些丰厚的诱惑,把一些在校大学生打动,明知携带的是违禁品仍甘愿冒险,帮助枪贩购买枪支入境。

  深圳发生的大学生参与走私枪支弹药一案,值得引起高校及警方的高度注意。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出于好奇或者自己是军事迷,如果不加强教育引导,很容易受到高额回报的诱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10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查获的不能发射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如果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故仿真枪一旦超过法定标准,则应当被认定为枪支,就可能涉嫌枪支弹药等各类犯罪。但是,现实中许多民众并不清楚仿真枪一旦超过法定标准就被认定为枪支,可能将涉嫌走私、运输、携带、邮寄枪支弹药犯罪。因此,有关部门对公众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等还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避免他们因为幼稚和无知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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