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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炼油的暴利与轻微的违法成本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有多少利欲熏心的人会收手不干?
近日,南山区沙河街道执法队在高发社区恒通水泥厂查获1550公斤潲水油。执法队员在现场未找到潲水油所有人的情况下,联系专业处理公司将查扣的潲水油拉走处理。
截获一批潲水油,这是好事。但没找到所有人,却比较遗憾。
既然报道中说的是“查获”“查扣”,说明这批潲水油是不应该被相关所有人收集起来的。如果是拿来当动物食料,就不存在不应该的问题,所以可以推定这批潲水油要么会就地加工成“黑心”牌食用油,要么是最终卖给生产“黑心”食用油的作坊或厂家。也就是说,这批潲水油的所有人,是从餐厨垃圾到“黑心”食用油传导链条上的一环。既然他们让市民尝到了潲水油的滋味,那监管部门就应该让他们尝尝法律铁拳的滋味。
其实,我国法律已经祭出了狙击潲水油的重拳。按照2013年5月两高发布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犯罪行为最高可判死刑。但不少城市都曾曝出仍有餐馆使用“黑心”食用油的事情,说明法律的威慑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谚语是“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威慑力不彰,说明实施中存在失之于软、过于轻纵等有损法律权威的情况。在一些城市,市民都能看到的拉泔水的三轮车,一瞅就不是正规回收公司的,为何却能招摇过市?一些地方发现用潲水油生产食用油的场所后,仅仅是把潲水油倒掉或捣毁窝点了事,却不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在非法炼油的暴利与轻微的违法成本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有多少利欲熏心的人会收手不干?
只有一次次用重拳击向用潲水油加工食用油的利益链,令相关人员痛感法律之严和代价之重,才能以儆效尤,使法律发挥震慑之力与预警之效。沙河街道执法队应当顺藤摸瓜,查出这批潲水油的所有人。只有这样,行政处罚甚或司法介入才会成为可能。无论如何,让那些非法收集潲水油的人就此销声匿迹,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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