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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在相继出现怒斥抢座女的阿姨和捡瓜子壳的阿姨后,又有乘客对“在地铁车厢里随地吐痰”的人提出批评。据网友爆料,17日早上9点半,在一列8号线地铁上,一名说普通话的男子在车厢内因随地吐痰而遭一位女士指责后,不但不知悔改,还不断用污言秽语咒骂其他乘客,并不顾及坐在他身边的老人和小孩。该男子的言行激起众怒,最终被一名壮汉出手教训。(10月18日澎湃新闻网)
地铁车厢随地吐痰,还对人恶语相向,如此“渣男”,任谁都看不下去。打人视频被上传到网络,也引发了公众热议,不少网友称“活该”。有媒体还梳理出一段时间以来地铁诸多“不文明行为”,比如地铁车厢拥挤,坐者跷着二郎腿;在地铁上嗑瓜子,把瓜子壳扔一地,等等。
诚然,“以暴制暴”于法不容,不宜提倡,但地铁“不文明行为”屡遭曝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民素质。当道德不足约束个人行为,地铁文明之轨如何铺就?是否该立法规范、重罚惩治?
一提起立法规范“不文明行为”,人们自然会想起一些发达国家和地方。比如,地铁内吃喝问题,在中国香港,按照港铁附例,任何人不得在港铁付费区内饮食,即入闸后所有范围,包括月台及车厢等,否则可罚款2000元。新加坡规定,地铁内严禁吃喝,初犯者罚款30新元,一旦被控上法庭,重犯者则可罚最高500新元。在美国,一些城市也有严格的“地铁禁食令”。
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却很难“较真”。近年来,一些地方和行业在围绕是否为“不文明行为”立法上,从来都争议不断。两年前《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相关部门审议,其中禁止车厢内饮食首次出现在修改稿中,违反者将处以罚款。这一规定就引起了公众的热议:反对者认为,法律是纯粹的,人是充满感性的,对感性的人,最好的办法是不使用惩罚,也能减少和杜绝坏习惯;支持者认为,文明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在“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唯有靠立法规范和执行坚决,才能有效治理“不文明行为”。
笔者认为,文明是一种习惯,公共场所需要用制度来约束。倘若一味用文明的口号去倡导,未必能形成自觉。如果在文明倡导的基础上,辅以法规制度强化,就能让文明形成自觉深入人心。当然,为地铁文明立法也不可“求全责备”。这就要求立法部门要广泛征集民意,哪些“不文明行为”需要法规明确、严厉惩罚,哪些行为借助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就可解决,而不需立法处罚。毕竟,我们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希望在刚性约束下公众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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