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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莫 图
2015年4月,郑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将“祭城路”更名为“平安大道”。去年9月份,郑州市民朱广义等五人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改回原路名。昨天,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判决。(2月3日 《大河报》)
客观地说,“祭城路”更名为“平安大道”,在法律层面看并无硬伤。一则,“祭(zha)”字读音生僻,很容易产生误读,让外来者“找不到北”。改为“平安大道”,客观上降低了外来者的阅读障碍。再则,在路名更替过程中,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征求了道路两侧驻地群众、单位的意见,并获得大部分市民的认同,符合程序正义。
然而,站在历史文化保护的角度看,“祭城路”改名却存在一定的瑕疵。祭城有据可查的历史就有3500多年, 2003年祭城村整体迁移出老祭伯城,一条新建公路正好经过祭伯城遗址。为了向历史致敬,郑州市人民政府将这条路命名为“祭城路”。显然,随着“祭城路”改名,祭城就变成一个历史书上的名词,而失去了现实的存在。也基于此,一部分市民对“祭城路”改名,持有异议。
可以预见,在“祭城路”诉讼中,控辩双方都不会是赢家。原告虽然在文化层面占理,但却可能输掉官司。而辩方,即便赢了官司,却可能背负“不尊重文化、忽视民意”等指责。
但这场真枪实弹的控辩,却衍生出一堂城市文化保护的启蒙课,让我们看到了城市的历史文化,以及当前遭遇的危机。比如,“祭城”的由来和厚重历史,市民对“祭城”的情感寄托,更名后市民的文化困惑等等。这种文化保护的启蒙,必然让社会的视角,脱离对与错、是与非的关注,聚焦到城市的文化传承上。而市民的文化聚焦,必然会倒逼政府重视文化保护。从这个角度看,“祭城路”诉讼,文化应是唯一赢家。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我们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客观地说,近年来各地确实都加强了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硬件”的保护。但值得警惕的是,对地名、街名等城市文化软件保护,却严重滞后。相反,在大拆大建中,一些城市特有的文化符号逐渐消失。比如,许多城市的特色街道,变成了千篇一律的北京路、南京路、平安大道、港城大街等。“祭城路”的更名,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缩影。因此,希望“祭城路”诉讼,能激发政府关于城市地名保护的反思,看到自己的短板,把城市的“文脉” 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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