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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火案引发的关注和思考还在持续,报道显示,被害人生前对有纵火嫌疑的保姆非常好,高薪、借钱、甚至盗窃后依旧宽容等,纵火案受害家庭的男主人微博,也爆出之前他们的家庭对保姆很好,谁料被善待的保姆,却成了纵火的最大嫌疑人。这使得这起纵火事件被许多网友称为“农夫与蛇”的故事。
在社交媒体上,一篇《纵火的保姆与消失的边界》也被广泛传播,该文章认为发生悲剧的原因,和雇主失去社交的边界有关。这篇文章广泛传播,得到无数点赞。但也有反对者,认为以善意待人并没有错,错的是违法犯罪的人,而不是被伤害的人。
●正方
人与人的界限是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
张国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这起震惊社会的纵火案,无疑是一场令人扼腕的悲剧,同时也给我们很多警示,提醒我们,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应该有风险意识。
人是社会动物,除了家庭、亲戚,我们还需要和各种各样的人交往,有的是短期的,匆匆一瞥擦肩而过,有的可能会很长,甚至一生。所以要用心经营自己的人际圈子,不能把品格太差的人引入你的生活。就如此次的纵火事件,受害者的家庭应该是生活条件、个人素养都非常不错的,但为什么没看出来这样一个前科累累的人的本性,按理说这并不难。我想真正的原因,还是缺乏这样的意识。或许在他们看来,保姆都是一样的,但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保姆和保姆之间的差距也是非常大的,而把一个人引入到自己的生活,甚至自己的家里,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绝不能轻忽。
其实不仅雇主和保姆之间如此,人际关系中很多时候都是如此,包括谈恋爱、交朋友、甚至选择合作伙伴,都需要甄别,不要觉得这个人不错,对自己挺照顾就毫无保留地付出,多少人因此付出了代价,甚至因此把自己的生活都毁掉了。
而且,即便是经过了选择,也不能毫无保留,恋人之间也有隐私,夫妻之间也不是所有事都必须分享,这里面有一个界限的问题。而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恰恰是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我们看发达国家,虽然每个国家文化风俗不同,但人与人之间的界限分明是共同的特征,包括各自的人际关系、经济状况、个人隐私等,界限非常清晰,某种程度上,这保护了每个人,同时也让人的生活变得简单。
我们一直以为对人热情,毫无保留就是好的,是值得推崇的品质,其实不是,这样的处世之道,不一定总会带来好的回报,有时候反而会产生很多麻烦。还是说这次的事件,雇主和保姆之间,应该是很简单的契约关系,保姆干得好,完全可以提升工资,不能缺什么给什么,甚至包容保姆违法行为。古人说“升米恩,斗米仇”,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你应该给予保姆足够的尊重,但同时不能没有界限,个人的财产、隐私等,不该毫无保留地让对方知道。
隐私是什么?就是我的事情,你不必知道,如果你知道而且宣扬,就是违法的。隐私为什么重要,因为它就是界限,它既约定了人际关系的规则,也保护着每一个当事人。这起纵火案给了我们一个直接的教训,我们在同情受害者的同时,也应该自省。确实,恶性的纵火案只是一个极端的个案,但在生活中,不那么极端的事情太多了,和一个品格低下的人谈一场恋爱,可能将你的整个生活都毁掉,和一个不值得合作的人合作,可能就会上当受骗损失惨重,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
还可以从人际关系推而广之,不论在现实的空间里,还是在微博、微信等虚拟的世界里,一言一行也都需要有边界,都需要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不要以为一切坦坦荡荡、毫无保留就是好的,这不是一种健康的、现代的社会关系。
●反方
信任缺失之下不该增加社会中的猜疑
杨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保姆涉嫌纵火,或许和雇主的行为有一定的关系,但究其根本,绝非雇主太好才导致悲剧的发生,这样的判断是不恰当的。
我更认同另外一种解释,即保姆本身存在某些人格上的缺陷,从已经公开的信息看,这位保姆确实有赌博的历史,而且喜欢炫耀、虚荣心强。当然这些信息还不足以判断一个人的人格,但至少能有一些初步的印象。人的行为往往受人格的支配,而某些极端的行为,往往是受特定人格影响才出现的,尽管这不是必然,但确实有一定的联系。所以说,如果这位保姆确实有人格上的缺陷,那不论是谁雇用她,都会有风险。有新闻说她纵火可能是想掩盖偷东西的事实,但反过来看,如果有一个雇主,在处理和她的关系时界限分明,也可能使她产生嫉妒仇恨的情绪。所以,重要的问题在于人格的缺陷,而不是身份、角色的混淆。
当然,人与人之间,因为角色的不同,确实应该有权利和责任的边界。雇主和保姆之间关系很好,像一家人,固然可以,但有一定的边界,也有必要。事实上,现代社会里,人际关系的最后的底线,就是法律,法律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不能突破的,但在这个底线之上,人们彼此之间付出更多的善意,建立一种更加融洽的关系,也同样是必要的。难道我们非得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冷冰冰的权责关系吗?
我反对完全混淆角色之间的关系,确实,中国社会中的很多人际纷争,是因为权利义务的混淆而产生的。但我也反对完全按照这种清晰的边界关系为人处世。更值得担忧的是,在这次事件之后,出现了一些极端的观点,如有人认为雇主和保姆之间,就应该界限分明,保姆不能和雇主同桌吃饭等,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保姆也有尊严,她在你家里干活,一起吃饭不是很正常吗?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宴请朋友等,平常时候非要保姆别处去吃,也不合适。
其实,这件事情中,还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比如雇主借给保姆10万元,很多人觉得不能借,我觉得这倒不是主要问题,因为雇主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需要,是不是在骗自己?假如说有一个保姆,有家人急病要抢救,真的急需一笔钱,借给她也正常,邻里朋友之间也常有救急的事情,保姆同样是生活中很熟悉的人,互相帮助不算错误。再如偷东西的问题,这又和借钱不一样,这不仅违背职业道德,也违反法律,姑息宽容当然是不对的。
确实,今天的家政市场还不够规范,不少家政市场请来的保姆难以信任,也确实出现过偷东西、虐待老人孩子等现象,造成不少人对保姆有不太积极的看法,这能理解,但真正应该做的,不是去谴责所有的保姆,甚至在雇主和保姆之间建起一座不信任的高墙,而是尽快规范家政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
纵火事件是个悲剧,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对保姆好就错了,尤其是在今天这个信任缺失的时代,不能再人为地增加人与人之间的猜疑和不信任。
●主持人说
真的“远之则怨,近则不逊”吗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远之则怨,近则不逊”。千古之下,无数人想尽办法为孔子的这句话辩白,各种解释的背后,无非就是因为它真的没什么道理,且充满了身份社会的特征。当然,以现代人的视角去看,也可以理解孔子的无奈,在那个缺乏普遍规则,全靠个人把握人际关系边界的时代,有时候确实很难做到恰如其分。
纵火案之后,无数人都在讨伐保姆,但讨伐的角度很奇怪,“不能对保姆太好,以致失去了边界”,这无非就是一个现代版“远之则怨,近则不逊”的故事,实在没什么新意。但问题是,我们并非生活在孔子的时代,而是生活在一个权责关系已经非常清晰的法治社会里。
雇主和保姆之间真的没有边界吗?当然不是,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既有法律作为底线,又有契约彼此约束,难道真的要在法律和契约之外,另立一个规矩,以识别每个人的身份吗?我们的社会中,以身份分人的现象还不够多吗?违法犯罪,当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被制裁,只是因为她违反了法律,而不是因为她逾越了身份的界限。
本版主持 周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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