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此要求下,各地公安机关将增强防控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突出整体防控、重点管控,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上街面,实行武装巡逻、动中备勤的常态化。
这则关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消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直观的体验大概就是将有更多警察走上街头,尤其是那些人群密集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每个人都需要经常置身其中的这些地方,会有更多巡警实时守卫,街头的公然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会得到有效震慑与预防。
身边随处有警察,警察有事必管,显然会给人更多安全感,但这一理念在过去的警务实践中并未得到相应的重视。从人们日常生活的体验来看,“侦查”和“破案”似乎一直是公安机关工作的中心和重心,不少案件在走入公众视野中时,笔墨都聚集在搜寻蛛丝马迹和调查走访等技术层面,似乎警察们整天都在忙破案。
具备扎实的调查侦破能力,当然是警察队伍的必备职业素养,但只是警务系统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不是全部,甚至不应该是首位。侦破工作带有很强的研究性质,对于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务部门来说,将绝大部分精力投入其中存在不够合理之处。
高“破案率”固然可喜,但如果仅仅强调刑侦,却不一定利于实现维护社会治安功能这一根本目标。我们都知道,如果能在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前就能预防,或者在暴力行为正在发生时就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对于尽可能减少伤害是具有积极作用的,而最终受益的肯定是更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为此,让更多训练有素的警察走上街头巡逻,形成高效严密的监控网络,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是立竿见影的,这在国际上也是具有共识的经验。
以香港为例,市民和游客对警察的印象就要从巡警开始,他们荷枪实弹,每天24小时“三班倒”,从警校毕业的警员一般都要从做巡警开始;而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的美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意识到,调整警务部门,让更多警察走上街头巡逻,就能取得很好的预防犯罪效果,部分地区甚至有80%的警官走上了街头。
如果把一门心思扑在侦破上,其主线思路其实是“事后”补救,老百姓在街上看不到几个警察,一旦有突发事件报警还需焦急等待警车到来。不在现场冲锋陷阵,却在案发后姗姗来迟,已经被证明并不是维护社会治安最高效的方式。
只是,这种“非最佳”方式在警务系统内部的认识上却很有市场,专攻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在警察队伍中也是颇具分量的工种,除了对“不平凡”的向往以外,侦破工作在系统内考核上优势显著,也是警察热衷于成为“神探”的因素。但是,比起远离普通人视线的警界精英,就在人们身边默默巡逻的警察,才是最让人安心的存在。
在警务系统里,如果说出警、侦破就被认为是去现场,那么,直接走上街头巡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线。在警力资源的分配上,理应向街头巡警做出合理的倾斜,让老百姓看得到警察,找得到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