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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较为普遍的说法是中国“官民比”高达1比26,即每26个纳税人供养1名公务员。事实上,上述说法将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以及离退休干部都纳入公务员范畴,扩大了统计范围。真正的“官民比”为1比191.这一比例,低于英国、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瞭望新闻周刊》4月15日)
算法不一样,结果大相径庭,某种程度上说,算法不过是在印证某种观点时的工具而已。按照乐观的算法来看,能够以相当有限的公务员带动人口第一大国创造出经济奇迹,我国官员的能力实在是太高了,堪称行政效率的又一奇迹。
在批驳错误算法时,文章的依据是公务员范畴被扩大了,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都不属于公务员,分子扩大的结果让“官民比”看起来不美。一个简单的常识是,所有接受财政供养的人员都应当算作公务人员,而至于有没有公务员编制,算不算真正的公务员,倒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太多的职位皆向公务员看齐,且随时可以向公务员岗位流动,比如公办学校的校长、公立医院的院长和科研机构的负责人,如果在计算“官民比”时都排除在外,恐怕不太厚道。
花了多少纳税人的钱,人数多少对公众负担的影响有多大,客观的“官民比”一定能够体现出来,并成为决策者下一步改革的重要参考。按照“1比191”的结果,恐怕我们的公务人员并不算多,反倒还有不小的增长空间,只要能够带动国家发展,哪怕连续“扩招”几年也不为过。果真如此?恐怕与大家的感受不符。
再看另一个算法: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王健介绍,判定公务员适度规模的经济指标应该是公务员人数与本国 GDP 的比例。公务员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需要以单位 GDP 的公务员人数来衡量,以2005年为例,我国为39人/百万美元,美国为2.31人/百万美元,日本为1.38人/百万美元。显然,也许我们的“官民比”并没有那么乐观。
计算“官民比”的意义,在于考量公务员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公务员的行政效率。客观地说,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各地发展极不平衡,“官民比”高于发达国家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只要能够继续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并通过打击腐败和隐性福利褪去公务员的“光环”,自然可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降低“官民比”。正视现实才能改变现实,而如果只是一厢情愿地试图解释现实的合理性,改革的动力又在何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