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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这是自1991年以来国新办发布的第11份中国人权白皮书。
从内容来看,白皮书分为发展权利、社会保障权利、民主权利、言论自由权利、人身权利、少数民族权利、残疾人权利、环境权利、人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九个部分。其中,首次将言论自由作为单独部分拎出的做法,引起外界高度关注,也有人认为这是本次人权白皮书的一大亮点。
应当说,把言论自由权利列为专门的部分是此次人权白皮书的一个重要的变化,而言论自由权利在体例结构上的体现,相应说明了其在现阶段权利认知上的位置变化。不过,实际上,这些变化只是整体性变化的一个方面。
对比去年的人权白皮书,今年的白皮书在体例编排和实体内容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没有沿用去年与五位一体总布局相对应的,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层面人权保障展开的体例编排,转而从不同权利层面切入。
而进一步溯往回顾,其实,2012年的第10份人权白皮书的体例和内容本身,相对于前期的白皮书文本来说,就是一次重大的调整和创新。打破生存权、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权利、人权的司法保障、少数民族权利、残疾人人权保障等传统结构划分模式,以人权事业发展的若干方面确立结构,尽可能全面地概括权利的不同方面。
在梳理白皮书文本的过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无论是细节部分的,还是近乎重构式的变化。它既可以说是国内人权状况不断变化具体于文本上的一种呈现,也体现了对人权概念的渐进理解。推及至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下,从把人权与特定意识形态挂钩,回避人权问题,到将更为开放地面对人权及其问题,努力发展人权事业,其间的巨大进步不容置疑。
拿最近的这两份人权白皮书来说,从人权事业的发展方面出发顾及问题的全面性,还是从权利出发解决当前最迫切的具体权益问题,某种程度上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更为宏观的人权问题。体例编排的选择,反映了问题的复杂性。而2013年人权白皮书以具体层面,乃至具体的权利划分编排,一定意义上是我们在权利问题,以及具体如言论自由权利、环境权利上的表态。一些人们所关心的、显性的问题被列为权利的专门方面,在权利发展的语境下,这是具体权利层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而换一个角度,则可以理解为对特定权利的承认和重视,下一步是如何进一步解决这些权利所对应的现实问题。
体例上的每一次变化,都是对人权问题的更深一步思考,但这也意味着人权问题在当下并没有“定型”,无论是权利所对应的方面、具体针对的特定人群,还是权利覆盖的范围,不同权利保障的发展程度等,有概念上、认识上可以讨论的部分,也有现实层面需要考虑有没有遗漏、疏忽的部分。人权白皮书的意义,也正是以发展的视角面对国家人权问题的今天,为人权保障更为完善的明天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