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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利税“奶牛”的烟草,何时才能在真心控烟、破除垄断的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改革还需“涉险滩”,莫坐等“船到桥头自然直”。
审计署上周末发布了中国烟草、中石油、华润等11家央企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公告。此次审计及后续整改,在为国家挽回和避免损失32.96亿元的同时,也暴露了不少央企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值得认真解剖“麻雀”、探究症结。
比如,此次公布的一系列问题中,就有一个“弹簧利润”的问题。大唐集团、中冶集团等9央企及其所属企业,2012年少计利润29.48亿元;而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6家单位、中海集团所属数家单位,则多计利润10.52亿元。其中,少计利润金额最高的是中船集团,少计了9.51亿元利润;多计利润金额最多的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6家单位,多计了4.36亿元。
又是烟草。近几年,随着政府信息的越来越公开,从前某些藏在暗处闷声大发垄断财的“特殊企业”,开始逐步得到公众的“特别关注”。尤其是对于烟草这样一个在市场伦理上、商业道德上天然不占优势的行业而言,在烟草日均利润高达4.5亿元、一些地方烟草部门爆出惊人窝案、“烟草院士”在民意汹汹下“我自岿然不动”的大背景下,烟草部门在此次审计中所暴露的新问题引起公众更多嘘声。此次审计发现,烟草部门一方面继续着违规享用隐性福利盛宴的故事——201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湖南中烟等38家企业存在超缴住房公积金和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56亿元;另一方面,又悄然进行着“多计利润”的新把戏——尽管所谓“多计”,对于中烟总公司“4.5亿元/天”的巨额利润基数而言,的确只是九牛之一毛。
“少计利润”的情况比较常见,其动机也好理解,无非想做大成本,或者想少缴税款和红利,或者不想树大招风刻意低调。不少人疑惑的是:某些央企为何“没事找事”,反其道而行之“多计利润”?其实,从会计学常识上分析,少计利润也罢,多计利润也好,都是一种账面游戏,殊途同归。企业故意做手脚“多计利润”,要么是为了上市公司账面好看,要么是为了做大业绩、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从而或寻求漂亮政绩、或编织一个为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增加薪酬福利的合理借口。具体到烟草企业,其本身并非上市公司,因此不存在“年报好看”的问题,其真实动机何在,也许并不难分析。
此番的审计报告中,对烟草部门问题的披露有一些“欲言又止”的部分。比如,“3家企业有6.32亿元投资收益长期未收回,也未收取资金占用利息895.70万元”;又如,更意味深长的是,2012年至2013年4月,所属湖南中烟、红塔烟草等6家企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非公益单位捐赠2300万元”……此处“有关部门和非公益单位”姓甚名谁?“捐赠”外衣下藏掖着何种利益玄机?这些不仅耐人寻味,更值得有关部门进一步深挖,不要轻易放过这样一条有价值的线索。而人们更要追问的是,这些不正常的举动,与“弹簧利润”等违规举动之间又有着何种内在同质性和关联度?
这种追问并非无端猜测。我们的烟草行业集众多非常“奇葩”的行业特点于一身。比如,在政企分开的改革进程中,它是“硕果仅存”的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企业之一,垂直管理、官商一体的独特架构,为腐败提供了温床。又如,我国烟草领域实行“猫鼠同笼”架构——控烟的、卖烟的,属同一部委管辖。一边是增加香烟口味的“科技进步奖”和“烟草院士”,一边是举步维艰的地方控烟立法。如此“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悖论式管理模式,让控烟的公众寄望,只能化为与虎谋皮的浮云。仍是利税“奶牛”的烟草,何时才能在真心控烟、破除垄断的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改革还需“涉险滩”,莫坐等“船到桥头自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