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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详见本报今日A1版报道)
户籍改革不是个新鲜话题了,但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以《意见》的方式加以重申,并且高屋建瓴提出户籍改革的指导思路,还是引起了从普通老百姓到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其实中央对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申”,也直接表明了这一问题在当今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或者干脆说,现行户籍制度与百姓工作生活的实际需要,与社会发展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稍微回顾与盘点一下不难发现,因为户籍壁垒所引发的社会弊端与矛盾,几乎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存在。最近几年比较突出,公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就有关系到孩子上学、考试、升学等方面的教育问题,以及关系到进城务工人员无法和“城里人”平等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享有和实现造成了阻碍,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新市民”真正地融入他们所生活、所热爱的城市,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加剧了社会矛盾。这显然成了亿万农业人口转移的一种阻碍,实际上也就成了我国积极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一种阻碍。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却犯了急功近利的毛病,甚至出现了借户籍改革和城镇化而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比如前段时间媒体聚焦过的农民“被上楼”现象,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有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对户籍改革与城镇化的认识上存在偏差与错误,至少是好心办了坏事。而在此次审议通过的《意见》中,对这种现象也给予了关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既要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又要指导地方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的改革指导意见。一些地方农民“被上楼”现象的出现,正是不尊重客观规律、不尊重群众意见的结果,在今后的户籍改革过程中,必须对此保持足够的清醒和警惕。
户籍改革的终极目标是为百姓谋福祉,所以不管是改革的过程,还是改革的结果,都应该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见》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出的正是对“为谁改革,改革为谁”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也知道,户籍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改革内容的复杂决定了改革过程的曲折,所以只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既最大限度地要求改革的质量,同时又不妨碍改革的速度,正所谓“急不得也慢不得”,这无疑是对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一大考验,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也需要改革的智慧。